山西高速(00075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上 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我们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 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 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 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 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 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 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 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山西高速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本部、山西榆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山西 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榆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 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架构管 理、发展战略管理、企业文化管理、社会责任管理、人力 资源管理、内部监督、制度管理、风险管理、投资管理、 反舞弊管理、信息与沟通、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全 面预算管理、财务报告管理、法律管理、合同管理、采购 管理、收入管理、养护管理。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制度管理、资金管 理、固定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收入管理、养 护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 制评价指引》、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 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 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 准如下:
孰低原则。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 准如下: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 标准如下:
标准如下:
公司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依据《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司内部控制 手册及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价。评价过程中,没有发现存在重 大缺陷的内部控制环节。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 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在评价过 程中发现个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其可能导致的 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不构 成实质性影响。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 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评 价过程中发现公司在社会责任管理、信息系统维护、企业 文化建设、固定资产管理、合规考核管理等方面存在内部 控制一般缺陷,其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对 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有关部 门已经按照要求进行相应整改,相关下属企业或部门已按 照有关要求完善整改并持续优化流程。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 大事项。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4月 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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