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000755):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12:06:34 中财网
原标题:山西高速: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听取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汇报、审阅定期报告等形
式,认真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保障了公司经营活动健康开
展,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履职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监事会会议3次:
1.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2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2023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受让全资子
公司持有的山西榆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3.2023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收购山西省太佳
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制定<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议案》。
上述会议决议公告均按要求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

(二)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会议
2次,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相关会议,听取公司重要提
案和决议,了解经营决策部署,对公司财务状况认真检查,
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对会议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
性、信息披露情况、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内部控制情况、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
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依法运作,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未发
现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
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各项
决议,经理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23年度公司财务制度、财务状
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审核了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定期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财务状况
良好。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监
督。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的经营
及财务状况、发展前景和未来资金安排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和充分论证的,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了监
督。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经营需要而
发生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各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披露及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影响公司独
立性或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健全,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
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现状,不存在重大缺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六)对重大资产重组后续事项的意见
根据公司与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对业绩承诺资
产履行了必要的减值测试程序,减值测试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业绩承诺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测试结论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七)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审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
公告等形式,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
督。认为公司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了较为健全的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并在信息披露工作中得到了有效执行,报告期内
未发生因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进行更正的情
况,未出现因信息披露违规受到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勤勉履行监督职责,督促
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切实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一)提升履职能力。持续推进自身建设,有针对性地
加强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相关方面的学习,积极
参加上市公司协会、深交所及证监局组织的培训,更好地发
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二)防范经营风险。加强对公司财务监督检查,强化
对公司财务、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利润分配等事项的监督力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
构的有效沟通,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积极防范各
类风险。

(三)保障规范治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工
作,依法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参加股东大会。

及时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加强日常监督,确保公司经营
决策和经营活动规范、合法,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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