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成电子(002339):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精神,恪尽职守,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2023年监事会列席或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义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议事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和议事规则的规定。 2023年度,董事会认真执行贯彻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 (二)2023年公司召开了六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曾宪忠先生主持,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宪忠先生主持,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宪忠先生主持,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1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 (1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宪忠先生主持,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5、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宪忠先生主持,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宪忠先生主持,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通过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审阅公司财务报表等方式,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规范性、定期报告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财务运作规范,定期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和与关联方的往来款项等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活动遵循市场化原则,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与关联方的往来款项均基于真实交易产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是有效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五)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持续、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及时、公平地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内幕信息的保密和管理工作。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内幕知情人档案,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报备内幕知情人员相关信息,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知情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规范性、合法性,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进一步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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