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高科(002144):董事会换届选举
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1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目前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换届改选的议案》和《关于独立董事换届改选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根 据公司董事会审议,提名沈国甫先生、毛志林先生、沈珺先生、许建舟先生、顾伟锋先生、王凤娟女士6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经公司董会提名,提名于斌先生、陈相瑜先生、张敏华女士3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其中,张敏华女士是会计专业人士,于斌先生、陈相瑜先生、张敏华女士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前述候选人资格审核无异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别、逐项表决。 上述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公司董事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七届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国甫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年 9月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1975年参加工作,曾在海宁市许村中学任教,1985年起任海宁许村经编厂厂长,1997年改制设立浙江宏达经编有限公司后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先后当选为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副会长、浙江省经编行业协会会长、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浙江省民办学校协会副会长、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联合会执行会长、嘉兴市总商会副会长、海宁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海宁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嘉兴市党代会代表,嘉兴市人大代表,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2012年 7月当选为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并于 2015年续任。2014年 5月当选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 1月起兼任浙江宏达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 5月当选为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 8月起兼任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沈国甫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42,600,090股,系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沈珺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国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毛志林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 3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超声医学工程学会仪器开发工程委员会委员。1990年至 2000年在四川绵阳电子仪器厂任设计所所长、总工程师;2002年 5月至 2007年 7月任深圳市威尔德电子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产品研发总体负责人;2007年 7月至 2010年 7月主持 FDC8000、FDC6000彩超研发。2010年 7月至 2015年 12月任深圳市威尔德医疗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产品研发总体负责人,2016年 1月起任深圳市威尔德医疗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至今。2010年 9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于 2016年 12月起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毛志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8,529,001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毛志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沈珺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 8月生,英国雷丁大学经济专业毕业。2008年 11月至 2015年 1月任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团委副书记、书记,并于2009年 9月至今担任同济大学浙江学院校长(党委)办公室副主任。2010年 7月至今,担任海宁市宏源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 1月至今,担任海宁市玫瑰庄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 1月至今,担任海宁市宏达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北京中家纺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15年 8月起担任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沈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长、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国甫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许建舟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 9月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2010年 8月历任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员、销售部经理,2010年 9月至今历任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 许建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43,386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建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顾伟锋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 11月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5年至 2010年 8月历任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机修班长、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0年 9月至今历任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 顾伟锋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750,0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顾伟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凤娟女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 6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6年 2月起就职于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会计、财务总监。2010年3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助理。2020年 1月 10日起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王凤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凤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2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于斌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 12月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现任浙江理工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教授。2007年于天津工业大学材料学专业取得工学博士学位。2007年 11月起入职浙江理工大学,历任材料与纺织学院讲师、副教授,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教授、副院长,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2022年 10月荣获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颁发的“纺织之光”教师奖。 于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陈相瑜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 11月生,民建会员,本科学历,执业律师。2003年 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专业。2004年至 2017年期间担任浙江浙江钱江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7年 9月至 2021年 9月期间担任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2021年至今担任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2022年 10月,取得浙江省金融业发展促进会颁发的“浙江青年金融才俊”称号。 陈相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相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人名单。 张敏华女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 9月生,民建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2004年 9月获得湖南大学财会专业会计学学士学位。1999年 11月至今担任浙江正大联合税务师事务所所长,2008年 12月至今担任浙江正健会计师事务所所长。 张敏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敏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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