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高科(00214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14:25:00 中财网
原标题:宏达高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应参加3名,实际参加3名。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共同推举平衡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发表审核意见如下: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考虑到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发展资金需求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认真阅读报告内容,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管理部门交流,查阅公司的管理制度,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

2.报告期内,公司重要经营活动均能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制度规定进行,公司对重点关注事项,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3.《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对加强内部控制的目标比较明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次会议审议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交的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工作简历等有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同意提名沈国甫先生、毛志林先生、沈珺先生、许建舟先生、顾伟锋先生、王凤娟女士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四、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次会议审议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交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工作简历等有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基础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同意提名于斌先生、陈相瑜先生、张敏华女士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五、关于对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及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六、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页无正文,为《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伟良(签名):

平 衡(签名):

高 琪(签名):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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