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健帆生物(300529):2023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健帆生物:2023年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23117 债券简称:健帆转债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 0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董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雪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紫芸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92,234.82万元,同比下降 22.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649.22万元,同比下降 50.93%。公司经营业绩同比下降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有:1、报告期内,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主要受行业需求阶段性萎缩、医疗行业政策调整、同行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公司面临较大的压力和挑战。另一方面,公司在近二十年的高速增长过程中也积累了一定内部问题,团队出现因循守旧、工作僵化、人员老化、心态躺平懈怠等弊病。公司主动变革破旧立新、优化管理、重塑团队,在调整过程中伴随人员波动、新老交替等短期阵痛,也影响了报告期的经营表现。综上,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出现较大下降。2、为应对行业竞争,公司在第四季度主动调降主营产品 HA130血液灌流器产品价格,短期内营业收入规模及产品毛利率同比缩减。 由于公司血液灌流器产品产量下降,导致产品生产成本上升,同时公司血液净化设备类产品销售占比提高,产品销售结构改变,整体使公司毛利率水平下降。 3、血液灌流属于新兴行业领域,公司坚持以学术推广启发市场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开展学术及市场推广活动,并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巩固技术领先地位,销售费用率和研发费用率均同比提高。为加大对人才的激励,公司连续实施两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同比增加2768万元,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同比减少 2589万元、计提的商誉减值同比增加 1935万元,均一定程度降低了公司的利润率水平。 公司应对措施主要有:1、目前外部政策层面的阶段性障碍已逐步得到解决,外部经营环境逐渐优化,多个省份的医疗服务收费政策优化并开始落地执行,临床诊疗需求有望进一步提升。公司将继续跟进其他省份的政策环境优化,并加强自身合规建设,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巩固基础。2、公司内部主动变革,通过开展组织架构调整,改革考核办法,优化管理流程,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以增效降本为原则开展各项经营工作。销售端加强过程管控,加大学术推广力度,聚焦产品使用,重视结果导向。研发端持续优化现有产品,开发换代新产品,加强研发人才储备和队伍建设,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生产端开展精益生产改善,布局智能化自动化改造,有序推进各产能扩建项目建设,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产能保障。人才端优化人员、淘汰冗员、提质增效,打造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队伍。3、公司营销领域对组织结构、工作机制、考核方式等进行全面改革及优化,已形成“肾科、肝科、重症、民营”四大产品线队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深耕国内血液净化市场,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双轮驱动公司未来业绩的增长。4、公司已在 2023年第四季度主动调降主营产品HA130血液灌流器的价格,以应对行业竞争加剧带来的影响,巩固先发优势。 长远来看将有利于扩大临床需求,让更多需要的病人使用更好的产品,做到“应灌尽灌”、造福社会。公司肾科领域具备 3个产品注册证:HA系列、KHA系列、pHA系列血液灌流器产品,可以为全透龄阶段、不同类型的并发症提供预防及治疗方案,更加充分地满足 MHD患者的个体化治疗需求,从而实现公司未来业绩的增长。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经营计划、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或盈利预测等,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对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进行了详细阐述,请投资者注意阅读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第十一条 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三)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0股。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6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3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22年 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号”)。解释第 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 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 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 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 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 述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施行。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 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 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 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 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生物材料和高科技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具有创新技术的血液净化产品提供商,自主研发的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一次性使用血浆胆红素吸附器、DNA免疫吸附柱、细胞因子吸附柱、血液透析粉液及血液净化设备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尿毒症、中毒、重型肝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多器官功能衰竭等领域的治疗,可有效挽救患者生命或提高病患者生活质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5,公司主要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器械行业中血液净化行业。 (一)医疗器械行业基本情况 随着全球人口自然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长期来看全球范围内医疗器械市场持续增长。根据《中国医疗器械蓝皮书(2021版)》公布的数据,2021年全球医疗器械市场规模为 5220亿美元,同比增长 5.78%,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在鼓励国产、优先国产、采购国产等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医疗器械企业替代进口产品的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我国医疗器械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随着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医疗机构和个人对医疗器械的需求持续加大,我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也在不断扩大。2021年我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达8908亿,同比增长 16.47%。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 血液净化技术是二十世纪后期在用人工肾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医疗技术,是把患者血液引出体外,通过净化装置除去其中某些致病物质、净化血液,达到治疗某些疾病目的的医疗技术,常用于终末期肾脏疾病(尿毒症)、危重症、急性中毒等患者的治疗。 1、肾科领域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肾病患者人数不断增长,血液透析医保报销比例也在不断提高,推动血液净化耗材需求增加。根据医械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医疗器械蓝皮书(2019版)》,预计到 2030年我国尿毒症患者人数将突破 400万人。近年来,我国大陆血液透析人数逐年增长,根据全国血液净化病例信息登记系统数据,截至 2022年 12月底我国血液透析患者约 84.4万人,较 2011年相比增长 3.6倍。目前我国终末期肾病患者的透析治疗率较低,与世界平均 37%、欧美国家 75%的透析治疗比例仍相距甚远。 目前,血液透析患者使用血液灌流治疗一般为 1月/次,按照 2022年透析患者 84.4万人测算,2022年我国肾病领域血液灌流器市场容量约 1012万支(84.4万患者*12)。根据国家卫健委《血液净化标准操作流程(2021年)》:每周 1次 HA树脂血液灌流器与血液透析器串联治疗,可显著提高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的血清 iPTH和 β2-微球蛋白的清除率,改善瘙痒症状。假设未来透析患者按照每周 1次进行血液灌流治疗,以 2022年透析患者数量进行测算(尚不考虑透析患者每年持续增加的情形),肾病领域血液灌流器市场容量将超过 4388万支/年(84.4万患者*52支)。随着我国终末期肾病患者人数的增长及患者透析治疗率的提升,未来我国血液透析产品市场仍将保持快速增长。 2、肝病领域 我国肝衰竭每年新发病例约 60~80万人,这些患者均有血液灌流治疗的适应症,按每名患者接受 3-5次血液灌流治疗(非生物型人工肝治疗肝衰竭指南推荐用量),则每年的灌流器市场容量约在 240-400万支,市场潜力超过百亿元。 双重血浆分子吸附系统(DPMAS)是公司首创的新型人工肝治疗模式,是指将 BS330血浆胆红素吸附器与 HA330-II血液灌流器两种产品联合应用、协同增效的血液净化模式。其中,BS330可清除胆红素和胆汁酸,迅速改善黄疸症状,HA330-II可清除 TNF-α等炎性介质,来重建内稳状态。DPMAS可以单独或与血浆置换等治疗方式联合,以迅速改善症状,提高救治成功率,改善患者预后,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导致的肝衰竭、肝肺综合征、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征(MODS)等。 DPMAS技术已先后被写入中华医学会《非生物型人工肝治疗肝衰竭指南(2016年版)》《肝衰竭诊治指南(2018年版)》《肝硬化肝性脑病诊治指南(2018年版)》《中国药物性肝损伤诊治指南(2023年版)》及《人工肝血液净化技术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22年版)》。 3、危重症领域 自 1991年危重症医学进入快速发展期,血液灌流技术不断应用于危重症患者救治中,成为重症血液净化体系中重要技术之一,为重症医生提供了新的治疗思路和方案选择。 (1)血液灌流在脓毒症治疗有广阔应用潜力。脓毒症发生率高,全球每年有超过 1800万严重脓毒症病例,中国每年有 468万例脓毒症患者。脓毒症的病情凶险,病死率高,全球每天约 14,000人死于其并发症。其发病是病原体或损伤导致细胞因子的大量释放,快速引起器官功能障碍或衰竭,使患者病情急剧加重恶化甚至危及生命。目前控制炎症风暴是临床治疗的重点和难点。细胞因子无法用传统透析或滤过的肾替代治疗清除。血液灌流可相对特异性地吸附血液中的中大分子物质,有效清除炎症细胞因子、纠正炎症失衡,阻断脓毒症的快速进展并保护器官功能。 (2)血液灌流已逐步成熟联合应用于外体外循环治疗中。2020年《中国心外科手术和体外循环数据白皮书》显示体外循环已超过 15万例,考虑到手术延期的影响,未来医院体外循环病例数将快速上升。 另一方面,中国每年有 22.2万例心外科手术,术后并发脓毒症和急性肾损伤比例分别为 4%和 18%。血液灌流吸附技术能有效降低成人体外循环期间患者的全身炎症反应,稳定器官功能并提高患者预后,这种方法为体外循环管理开辟了新的应用前景。 (3)每年约有 63.45万人发生急性胰腺炎,其中约 20%的患者会发展成中度或重症胰腺炎,病死率高达 13%-35%。急性胰腺炎可引起全身炎症反应,严重时可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血液灌流可有助于中重度胰腺炎病程中的炎症介质清除。《高甘油三酯血症性急性胰腺炎诊治急诊专家共识》推荐血液灌流用于病因治疗。 除此之外,血液灌流已开展应用于烧伤、多发伤、横纹肌溶解症等危重症疾病领域,未来应用市场空间广阔。 (三)公司的行业地位 血液灌流技术是新兴的医疗手段,尚处于行业发展的初期阶段。目前国内从事血液灌流器产品生产的公司数量有限、且规模较小,公司处于行业主导地位。公司于 2021年 11月获评国家工信部“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是中国医疗器械行业中首批入选的两家企业之一。国家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细分领域的行业制高点,是中国制造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入选企业均为各行业翘楚。 (四)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国家针对医疗器械行业出台一系列的利好政策,推动医疗器械行业蓬勃发展。《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大力推动创新产品研发,提高产业化技术水平,推动创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化与应用,加快新产品产业化进程,促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医疗器械相关设备、医用材料及服务列入《战略性新兴产品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2023年 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任务》),明确了 2023年下半年深化医改工作的的重点任务和工作安排。2023年下半年医改工作主要包括六个方面、20条具体任务。一是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二是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 三是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四是推进医药领域改革和创新发展。五是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六是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任务》要求明确医药产业链短板和支持重点,引导支持企业突破关键技术实现产业化,提升医药产业链配套水平和供应保障能力。 2023年 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视国产医疗装备的推广应用,完善相关支持政策,促进国产医疗装备迭代升级。加大医工交叉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一批医疗装备领域领军人才。 2023年9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原则,给予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公允支付,帮助医药、医疗领域价格充分回归价值。“技耗分离”原则下,医疗保险逐步将未被纳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构成的一次性医用耗材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管理范围。《通知》强调,推进医用耗材分类和代码统一,逐步实行医保通用名管理,实现“同物同名同码(类)同待遇”,这将彻底破解临床医用耗材定价的乱局。此外,鼓励各省依据实践数据测算确定医用耗材保障水平,谈判定价、同类同(支付)价,逐步实现全省统一,并与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等政策协同,形成正向叠加效应。这样医用耗材市场价格由传统卖方主导变为新时期买方主导,医保基金能够真正发挥战略性购买作用。 2023年 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了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包含急危重症生命支持设备,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设备,高端康复辅助器具等高端外科设备及耗材,生物医用材料、增材制造技术开发与应用。鼓励高端医疗器械创新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医疗器械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生物材料和高科技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具有创新技术的血液净化产品提供商,自主研发的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一次性使用血浆胆红素吸附器、DNA免疫吸附柱、细胞因子吸附柱、血液透析粉液及血液净化设备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尿毒症、中毒、重型肝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多器官功能衰竭等领域的治疗,可有效挽救患者生命或提高病患者生活质量。 作为手术、药物之外的第三种疗法,血液净化技术正越来越广泛的用于各种疑难慢性病及危急重症等疾病的临床治疗。公司立足于产品研发及创新,依靠自身专业的营销团队,通过产品技术的学术推广及对各医疗机构的服务支持,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血液净化产品。 (二)主要产品 1、血液灌流器 (1)公司掌握吸附材料生产核心技术,并研制出适用不同病症及不同病患群体的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产品: ①肾病领域:公司肾科领域具备 3个产品注册证:HA系列、KHA系列、pHA系列血液灌流器产品,可以为全透龄阶段、不同类型的并发症提供预防及治疗方案,更加充分地满足 MHD患者的个体化治疗需求。针对维持性 HD(MHD)患者多种并发症防治需求的 HA系列(HA80/HA130/HA150/HA230等);专用于尿毒症且能满足高效吸附治疗需求的 KHA系列(KHA80/KHA130/KHA200);面向慢性肾脏病(CKD)患者及终末期肾病(ESRD)患者心血管疾病防治需求的 pHA130。 ②肝病领域:根据肝病患者的类型、疾病分级及其综合情况,HA330-Ⅱ、HA60可通过不同的治疗模式(全血吸附/血浆吸附/DPMAS治疗模式),为急性肝损伤、重型肝炎、肝衰竭及肝性脑病等重症肝病的救治提出新的解决方案。 ③危急重症领域:针对急性中毒救治的 HA330,可用于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药物中毒、除草剂中毒、毒蕈中毒、蜂蛰伤等;通过控制细胞因子风暴的爆发,从而改善患者血液流动力学,减少重要脏器损伤急并发症的 HA380,则被临床广泛应用于心外科手术、重症急性胰腺炎、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④免疫领域:针对免疫性疾病的 HA280,可用于治疗过敏性紫癜、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等;DNA230免疫吸附柱则适用于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救治。 (2)一次性使用血浆胆红素吸附器(BS系列)应用原理为采用离子吸附树脂,利用适当的树脂孔径、树脂表面的正电性基团、树脂骨架的亲脂基团,实现对胆红素和胆汁酸相对选择性吸附。其应用领域为各种疾病引起的高胆红素血症、高胆汁酸血症。 (3)一次性使细胞因子吸附柱(CA系列)适用于脓毒症患者的炎症早期或细胞因子风暴期,降低血液中以白细胞介素-6(IL-6,分子量约 26kD)为代表的细胞因子的水平。该产品于 2021年 12月上市销售,是国内第一个专用于降低脓毒症患者细胞因子水平的产品。 2、透析产品 (1)透析粉液及消毒液:血液透析粉液产品可用于急、慢性肾功能衰竭,严重的水电解质代谢紊乱和酸碱失衡,药物中毒的血液透析。包含血液透析浓缩液、血液透析干粉、血液透析联机干粉袋/筒、消毒液等产品。公司共有高钾配方透析液、枸橼酸型透析液/粉、含糖透析液、不同钙离子浓度透析液等不同品规的血液透析浓缩液/干粉产品系列,可以满足临床个性化的治疗需求。 (2)一次性使用血液透析器:公司一次性使用血液透析器适用于急、慢性肾功能衰竭成人患者的血液透析治疗,其采用亲水性和生物相容性更佳的聚醚砜膜材,具有高质量的产品品质及良好的临床治疗效果。公司共有高通、低通系列血液透析器,其中高通系列血液透析器共 13个规格,低通系列血液透析器共 11个规格,覆盖了该产品的市场通用规格,能更好地满足血透患者多样化的治疗需求。 3、血液净化设备 (1)DX-10血液净化机 公司 DX-10血液净化机可用于目前临床上常用的血液净化组合治疗方式,如连续性血液滤过、连续性血液透析滤过、血浆置换、血浆吸附或全血吸附、持续血浆配对吸附等。DX-10血液净化机是 “第五批优秀国产医疗设备产品”。 (2)血液灌流机 公司 JF-800A血液灌流机是为临床血液净化提供体外循环动力及安全监测的医疗设备。临床上可用于毒物、药物中毒、危重症、脓毒症、免疫相关疾病等领域的血液灌流和免疫吸附治疗。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主要在血液净化相关科室的血液透析机、CRRT机上使用,而公司自主研发的 JF-800A血液灌流机作为血液灌流的专用动力设备,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血液灌流器在医院的广泛使用。 (3)Future F20血液净化设备 Future F20可以支持血液灌流(HP)、血浆吸附(PA)和双重血浆分子吸附(DPMAS,即人工肝技术)等血液吸附治疗模式,能与公司的 HA系列灌流器和 BS系列吸附器配合使用,为医护和患者提供更优质的血液吸附治疗服务。Future F20入选 2021年度珠海市科技创新产品。2021年已取得欧盟 CE认证。 (4)红外线治疗仪 YH系列红外线治疗仪是用于改善血液循环、缓解疼痛的辅助治疗设备,用来辅助改善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内瘘的护理效果,可以对血透治疗效果发挥积极作用。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为提高研发效率,公司采取自主研发与联合研发相结合的研发模式。 (1)自主研发:公司以“形成自主的持续研发能力”作为公司的基本研发策略,自主研发是公司研发工作的重点,是形成核心技术的重要因素。目前公司主攻的研发领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分别用于全血和血浆吸附的载体制备理论和技术;②载体表面活化耦合技术;③配基制备及固定技术;④吸附剂表面改性理论及技术(包括生物膜技术);⑤全方位的生物学、免疫学、血液学评价技术。 (2)联合研发:目前血液灌流产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产业内相关公司数量较少、实力较弱,研发投入有限。为推动血液灌流产业技术发展并提升公司技术实力,公司与科研院校通过联合实验室、联行明确约定。联合研发通过利用相关社会科研资源的方式,提高公司研发效率,并降低研发风险;公司在相关联合研发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应用性改进或深化,以使其能够实际应用。 2、采购模式 (1)公司实施集中订购与分散、零星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原辅材料的采购根据《原辅材料需求计划》从合格供应商处定期集中订购;设备、固定资产等大宗采购(采购额大于 100,000元时)采取招标采购的方式;低值易耗品采取零星采购的方式。 (2)主要原材料 HA树脂的采购模式:公司主导产品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的主要原材料为化工级HA树脂,该种树脂需要具备特异性的大小规格及性能。目前公司掌握 HA树脂合成的关键配方及工艺流程。HA树脂的采购模式为:公司与树脂供应商签订原材料采购协议,由公司提供关键合成配方及工艺流程,并派驻研发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供应商在公司的指导及监控下生产公司所需的 HA树脂,并全部向公司销售。供应商根据协议要求遵守保密要求,防止关键配方泄露,并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销售类似公司要求的树脂原料。HA树脂的配方及生产工艺完全由公司掌握,公司与树脂供应商在综合考虑工业级树脂原料的采购价格、产品加工工序的复杂性和精密程度、市场通用性以及合理的利润空间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HA树脂的采购价格,HA树脂采购价格符合商业规律,价格公允。 3、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属于标准化产品,并且属于医疗耗材,在公司以学术推广为主要手段的市场需求启发下,已经形成了稳定且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每月根据产品适应症的发病率、各地区市场推广的深度及往年销售情况制定下月的销售目标及销售计划。公司根据上月末库存情况、下月销售计划、产能及经济产量情况制定下月的生产计划并安排生产。 生产模式的主要特点: (1)标准化产品并批量连续生产:血液灌流器产品属于标准化的医疗耗材,所有产品均按照核定的生产流程标准化批量连续生产。通过公司对相关技术的学术推广,市场需求不断得到启发,医疗机构根据临床使用情况通过经销商向公司提出采购,公司通常维持两个月左右的安全库存以备市场需求。公司产品全部为自主生产。 (2)产品质量要求高、检验严格:血液灌流器作为国家Ⅲ类医疗器械产品,受到各级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严格监管;为控制产品质量,公司围绕产品生产制定了 300余项工艺流程文件和近 200项质量控制文件,涵盖了整个生产流程,每批产品严格按国家批准的生产工艺规程进行生产;产品批次记录内容完整,填写规范,数据详实,由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全程生产监督,对生产记录进行审核和存档。 4、销售模式 公司血液灌流器产品主要采用经销商买断式的销售模式,实现对医院终端销售。为了加强对销售渠道的跟踪管理,经销商主要承担在医院产生产品需求时、向公司采购产品并销售至医院的职能,而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市场开发、专业学术推广、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主要由公司自建的推广团队完成,以实现自身对销售市场要素的有效掌控。 (1)专业学术推广:血液灌流是新兴的细分医疗器械产业,产品市场发展及技术认可度提升均需要公司进行大量市场推广。公司始终将专业学术推广、产品技术培训作为提升产品技术认可度的核心手段,从而实现培育市场需求的目的。 (2)服务支持:公司的销售人员和学术推广人员直接面向经销商、医护人员、患者。通过学术推广人员在终端医院召开病友会、科室会、全院会、学术沙龙等一系列学术活动,推介公司产品,提高品牌和产品知名度及美誉度;向经销商提供系统的产品知识培训,并协助进行产品市场销售,加强销售客户合作关系;公司设立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终端客户的远程咨询、客户管理和客户维护工作,并设立了 24小时客户服务专线,由专人负责管理和服务。公司市场中心、销售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的专业人员为客户提供周到、细致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科技领先实力 1、研发优势 公司先后获评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广东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获批组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科研平台,并承担 30多项国家、省、市级科技及产业化项目,具备从原材料制备到产品制造的完全自主知识产权。 截至 2023年底,公司拥有 544名研发人员,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23%,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超30%。专业覆盖了高分子合成、有机合成、生物工程、医用生物工程材料、临床医学、分子生物学、临床检验、基础医学、免疫学等。国际肾病研究院主席、国际肾病协会前主席 Claudio Ronco教授受聘担任我公司临床医学顾问。在临床应用研究方面,已与国内 80余家大型医院建立了紧密的科研协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为 2.45亿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 12.76%。截至目前,公司共有 27个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其中 24个为三类注册证。公司拥有有效授权专利 307项,其中发明专利 87项,获 1项中国专利优秀奖,1项广东省专利金奖。 2、公司血液灌流器的核心技术优势 (1)载体制备技术:公司在载体制备技术上具有明显优势,近年来已形成了自主的研发能力,能够控制载体制备过程中的孔径大小及孔径分布,根据产品的临床用途、致病物质的分子大小、吸附原理等多学科知识,合理设计载体制备工艺路线,实现最佳的吸附效果。公司与南开大学合作完成的“高性能血液净化医用吸附树脂的创制”项目曾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包膜技术:公司具有先进的包膜技术,包括包膜方式和生物相容性较好的膜材料的优化和合成。采用优良的包膜材料和包膜技术对合成的载体进行包膜,提高了吸附剂的生物相容性,可广泛用于全血灌流。(3)配基技术:吸附剂对致病物质的吸附能力包括化学吸附、物理吸附、生物亲和吸附,其中生物亲和吸附由于吸附剂表面接枝有识别致病物质并与致病物质的分子相结合的配基,使吸附剂具有相对特异性。公司在配基技术及接枝技术方面具有优势,正在销售的 DNA免疫吸附柱及在研的内毒素吸附柱、仿生免疫吸附柱等产品均运用了该类技术。(4)医用级净化处理技术:血液灌流器产品核心是吸附剂的制备,包括吸附剂性能要满足临床需要,但更重要的是吸附剂的医用级净化处理。吸附剂一般为化学原料合成的树脂,如果医用级净化处理技术不可靠,将导致产品的安全性不能满足临床需要。 公司根据多年生产经验,对吸附剂的医用级净化处理技术进行不断的创新和改进。目前,公司生产的血液灌流器医用级净化处理水平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产品自上市以来从未发生过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医疗事故。 3、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 公司加大在智能制造及自动化改造方面的投入,持续提升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水平和信息化管理能力。 并不断通过工艺改进,提高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提升企业整体制造实力。目前公司主要生产工序已实现自动化作业,并在多个场景应用 AI+视觉检测技术以提升产品品质。公司拥有先进的血液灌流器自动化生产车间,关键技术均为公司自主研发,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其中磁悬浮输送线、固液混合灌装等多项先进技术为首次在国内药械业应用。 (二)先进的营销方式及完善的营销组织架构 公司拥有 1000余人的专业学术推广队伍,在不断的市场推广过程中探索出符合行业特点及自身经营能力的整体营销方式,营销体系下设市场中心、销售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各中心综合协调,面向市场共同承担公司的市场销售工作。其中市场中心是整个营销体系的核心与发动机,承担发起各种大、中型学术推广活动、患者科普教育及产品技术培训活动等,能向市场推广血液灌流这一新兴医疗技术;销售中心承担各区域内的学术推广工作,并应各区域医院或经销商的要求组织技术培训;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对公司举办的各学术推广活动进行分析总结,并负责客户的远程维护及服务工作,各部门协作形成了多角度、多层次立体的学术推广体系。公司以专业化的学术推广、科普教育及产品技术培训为主的营销工作为血液灌流技术这一新兴医疗手段能够迅速被医院及医护人员接受并掌握奠定了基础,提高了医院终端和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度,增强了客户的粘性和忠诚度,为公司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保障。 (三)系统的产品质量控制能力 血液灌流器作为一次性使用无菌Ⅲ类医疗器械,产品的使用直接关系到病患者健康和生命安全。血液灌流器产品生产企业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严格监管;产品从设计开发、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环节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全程管控。公司是全国首批、广东省第二家通过医疗器械 GMP检查的企业, 产品已通过 MDR法规认证、CE认证及 ISO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连续 12年被评为广东省质量信用 A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公司产品已通过 CE认证、ISO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具备系统产品质量控制能力的血液净化产品提供商。公司目前拥有占地 21500平方米生产厂房及先进的血液灌流器生产线,其中 GMP厂房超过 72000平方米,万级洁净厂房超过 18000平方米,100级洁净区域若干,为生产行业领先的安全、有效、稳定、优质的产品提供保障。 (四)人力资源及管理优势 全公司现拥有管理、科研开发、质量保证、生产、营销等各级各类员工 2400人左右,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 60%。共有 69名临床医学专家在公司担任高级学术顾问,4名临床医学专家担任特级医学顾问,其中有博士生导师、教授,分布在全国 63家大型医院,长期从事临床医疗和(或)教学工作。另有 91名技术导师,分布在 90家医院,进行血液净化技术的交流、分享。 血液灌流器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较为复杂,工艺控制文件达 300余项;其中核心工艺需要长时间的经验积累及工艺改进才能逐步成熟。血液灌流器产品的产业化生产是工艺技术能力、生产管理能力、质量检验能力等各项核心能力的结合,公司经过多年的实践及经验积累,形成了系统的产业化管理模式,主要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具有多年相关行业工作经验、管理团队内部精诚合作,能够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政策的稳定和生产管理水平的高水平,为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9.22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22.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6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50.93%。公司持续加强应收账款及客户资信政策管理,保障收入及利润质量。 具体体现为:报告期末,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17亿元,超出公司净利润 4.80亿元;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0.75亿元,较年初减少1.47亿元,下降66.24%,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89%,较去年同期的 8.90%下降了 5.01%。 报告期内,受行业需求阶段性萎缩、医疗行业政策调整、同行竞争加剧、公司产品销售结构改变、公司 HA130产品价格下调及公司内部变革短期阵痛影响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较大。公司直面问题积极变革,外部政策环境及内部团队生态均得到改善。外部政策层面的阶段性障碍已逐步得到解决,多个省份的医疗服务收费政策优化并开始落地执行,临床诊疗需求有望进一步提升。公司内部主动全面变革,优化组织结构、改革管理机制、以降本增效开展各类工作,目前已取得显著成效。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4,433.67万元,同比增长 3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476.61万元,同比增加 44.90%。其中各种血液灌流器、吸附器产品实现销售收入 69,201.33万元,同比增长 85.51%。 2023年度,公司各领域的经营进展情况如下: (一)营销领域 1、肾科领域 目前公司肾科产品已覆盖全国 6000余家二级及以上医院。公司深耕现有医院,通过透析并发症筛查和宣教来识别有治疗需求的患者,推进规范化治疗和新产品试用,打造透析中并发症慢病管理新业态。 报告期内,公司在学术引领市场方面取得多项进展: (1)肾科产品“三箭齐发”,为 MHD全病程管理注入新生机:公司肾科领域已形成“HA系列、KHA系列、PHA系列”三大血液灌流器产品体系:1)HA系列是公司经典款产品,已应用临床 20年,覆盖全国 6000余家医院。为回馈广大透析患者,公司于 2023年 12月主动将 HA130血液灌流器的终端价格下降26%,截至目前已完成31个省份挂网价格的调整工作。2)KHA系列是专用于尿毒症的血液灌流器产品,可以更高效的吸附清除尿毒症患者体内的中大分子毒素。目前 KHA系列产品已覆盖医院 320家,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 5,069.67万元,同比增长 79.47%。3)pHA系列是全球首款可以同时高效吸附清除尿毒症患者体内的中大分子毒素及蛋白结合毒素的产品,守护患者心肾健康。pHA系列灌流器于 2023年 11月正式上市销售,目前已在 10个省份完成挂网、22家医院完成试用、5家医院正式准入。至此,公司肾科领域具备 3个产品注册证:HA系列、KHA系列、pHA系列血液灌流器产品,可以为全透龄阶段、不同类型的并发症提供预防及治疗方案,更加充分地满足 MHD患者的个体化治疗需求,从而实现公司未来业绩的增长。 (2)“领航计划·血液灌流规范化诊疗项目”进一步升级: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助力提升临床医疗机构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中国医学论坛报社在国家卫健委相关司局的指导下在 2021年启动“领航计划—助力医学科技创新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领航计划”)。在此背景下,中国医学论坛报社携手健帆于 2022年 7月发起“领航计划——规范引领 高质启航·血液灌流规范化诊疗项目”,该项目是“领航计划”的重要子项目,通过在全国范围内筛选并建设多个血液灌流规范化诊疗示范中心,开展血液灌流规范化治疗的真实世界研究,填补血液灌流规范化治疗真实世界研究证据的空白,推动我国血液灌流技术的可持续创新发展,惠及我国乃至全球更多患者。在血液灌流规范化诊疗方面,报告期内已建成 28家示范中心、271家卓越中心,覆盖25个省份。 (3)国家 HTA项目研究成果正式发表: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药物与卫生技术综合评估中心赵琨团队开展的卫生经济研究《HA树脂血液灌流联合血液透析治疗终末期肾病的成本-效果分析》于 2023年 8月在《卫生经济研究》杂志发表。研究结果发现:与对照组相比,增加 HA树脂血液灌流治疗的患者生存周期总体延长10.5年,增量成本-效果比196992.12元,小于全国人均GDP的3倍,表明增加血液灌流治疗对 ESRD患者具有经济性。该研究首次证实在全国多地域(论证范围广)多层次经济水平情况下,血液灌流仍然具有经济性。可以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 ESRD的治疗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同时也为终末期肾脏病诊疗方式的更新和修改提供参考。HA树脂血液灌流器是健帆独有的产品,该研究成果也将有利于健帆 HA树脂血液灌流器的推广。 2、肝科领域 目前公司在肝病领域的相关产品已覆盖 2000余家医院。 (1)DPMAS首次列名《中国药物性肝损伤诊疗指南》(2023版),填补了既往药物性肝损伤指南无人工肝相关治疗的空白:该指南提及,人工肝(血浆置换、双重血浆分子吸附系统等)可提高无移植生存率,可作为 DI-ALF/ACLF(药物性急性肝衰竭/慢加急性肝衰竭)的治疗选择(推荐意见 47)。 (2)DPMAS重要临床研究成果发表: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感染科彭亮教授团队,针对 DPMAS序贯低容量血浆置换(LPE)治疗在中期 HBV相关 ACLF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开展的随机对照研究成果《Safety and efficacy of double plasma molecular adsorption system with sequential low-volume plasma exchange in intermediate-stage hepatitis B virus-related acute-on-chronic liver failure(低容量血浆置换序贯双重血浆分 子吸附系统在乙型肝炎病毒中期相关慢性加急性肝衰竭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在《Journal of Medical Virology》(影响因子 IF:12.7)杂志发表,研究结果表明,DPMAS 序贯 LPE 治疗对于中期 HBV (乙型肝炎病毒)相关 ACLF (慢加急性肝衰竭)患者是安全有效的,为 DPMAS临床应用增添重磅循证。 (3)“远航项目”真实世界研究的初步研究结果在2024亚太肝病年会公布:南方医院牵头开展的《前瞻性、多中心、集群对照的登记研究发现 DPMAS(双重血浆分子吸附系统)治疗的最佳适应症研究》(即“真实世界研究 PADSTONE study”)在全国范围内共有 57家肝病权威医院参与研究,初步研究结果显示,MELD评分在治疗组合对照组具有可比性,31%的患者接受了 2次 DPMAS治疗,总胆红素、ALT和 CRP水平均明显改善,DPMAS组 28天无移植病死率明显低于 SMT(标准药物治疗)组,(15.7% VS 20.0%,p=0.048),相关治疗的不良事件很少,安全性得到有效的证实。 “远航项目”2期正式启动,目前已完成 177家基地医院及分中心医院的授牌工作。通过省级培训班、片区培训班等,线上结合线下的方式,完成了全国肝病科、感染科等医护人员培训合计 10万余人,提高了人工肝血液净化规范性操作水平。 (4) 全国人工肝“一市一中心”第五批授牌完成:由公司支持,全国疑难及重症肝病攻关协作组、北京肝胆相照公益基金会联合发起的“全国人工肝及血液净化技术示范中心”项目(即人工肝“一市一中心”项目)在 2023年度新增 30家示范医院,至此共有 221家医院被评选为示范中心,将发挥带头示范和区域中心的积极作用,为我国人工肝及血液净化技术发展贡献力量。 3、重症与急诊领域 目前公司急危重症产品已覆盖 1600余家医院。其中,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 CA细胞因子吸附柱(国内首个用于清除脓毒症患者体内以 IL-6为代表的细胞因子水平的产品)已在 100余家医院开展应用。近几年公司加大血液吸附技术在重症领域的推广应用,提升临床认可及应用: (1)中美欧重症血液净化国际课程:公司与美国重症学会 SCCM合作立项,组织中美欧 17位全球知名重症专家,共同开发国际首个重症血液净化课程,建立血液净化与吸附技术理论及临床应用体系,2023年“重症血液净化国际培训课程”已顺利开发完毕,2024年 4月已在珠海开展首期培训,来自中国、美国、欧洲的顶级重症医学专家团组织授课分享学术,150余位临床专家共同研讨重症领域的血液净化技术未来。 (2)重症血液吸附技术规范化推广持续结硕果:报告期内,新增 10家“吸附型体外生命支持技术示范中心”授牌医院,至此全国已有 50家省市级核心医院被授牌,并已发表 5项循证成果。“急性中毒血液灌流规范化诊疗示范中心项目”已建设 3家全国级示范中心,构建了与国家级、区域级、省级与地市级专家的多层级学术平台,2024年将持续打造区域急性中毒血液灌流规范化诊疗示范中心 10家。 4、血液净化设备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血液净化设备实现销售收入 23,564.81万元,同比增长 19.26%。其中 DX-10血液净化机实现销售收入 22,752.80万元,同比增长 22.64%。健帆 DX-10血液净化机是公司血液净化设备中的“拳头产品”,可支持 CRRT及人工肝等多种治疗模式,截至目前已覆盖全国约 1800家医院,累计装机近 4000台。 (1)“非生物型人工肝设备与技术专家共识”成果发布:该专家共识于 2023年 4月发表于《中国医学装备杂志》,规范了非生物型人工肝血液净化设备的使用及临床操作应用,对常用非生物人工肝(NBAL)治疗所需设备的要求进行整理及推荐,为各级医疗单位开展 NBAL治疗提供设备采购的参考建议。该共识中提到 DX-10型血液净化机(为公司的 CRRT设备型号)可开展多种模式的 NBAL治疗。 (2)入选《县级综合医院医学装备产品集》:健帆 DX-10血液净化机、Future F20血液净化设备、红外线治疗仪入选中国医学装备协会 2023年 10月印发的《县级综合医院医学装备产品集》。该产品集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县级综合医院设备配置标准》(WS/T819-2023)中的设备配置清单,由中国医学装备协会遴选并发布,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提供有力产品支持。本次入选产品集将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产品临床应用的提升。 (3)血液净化装备技术实践培训基地建设:2023年 7月,健帆通过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的评审验收,被正式授予“血液净化装备技术实践培训基地”资质。2023年 11月、2024年 2月,“血液净化装备技术实践培训基地分基地”陆续在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和北京中日友好医院正式授牌落地。分基地的成立对于打造血液净化治疗地域标杆,带动区域血液净化技术的发展有重要意义,为建立血液净化规范化诊疗全局网络奠定坚实基础。 5、国际业务领域 截至目前,公司产品已在国内 6000余家医院广泛应用,并销往德国、瑞士、英国、意大利、西班牙、印度、俄罗斯、墨西哥、巴西等 92个国家,已纳入瑞士、土耳其、越南、德国、波黑、拉脱维亚等 13个国家医保。 国际学术推广进展方面,由澳大利亚墨尔本奥斯汀医院重症监护医学科主任 Rinaldo Bellomo 教授及意大利维琴察国际肾脏研究所主任 Claudio Ronco 教授主编的《对肾脏病学的贡献(Contributions To Nephrology)》国际血液吸附期刊共 28个章节,其中 18个章节与健帆产品及疗法相关,涵盖了多个适应症应用,期刊的发表扩大了健帆产品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得到了各国专家的广泛认可与支持。 2023年 12月,公司联合广东省血液净化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珠海科技发展促进会举办“2023年国际吸附论坛”,来自意大利、英国、法国、瑞士、土耳其、南非、新加坡、墨西哥等 23个国家、近 200位世界顶尖专家学者共聚珠海,线上参会人数超过 3500人,共同分享和交流健帆血液吸附技术在肾病、肝病、危重症、中毒等领域临床实践的经验与成果。本次吸附论坛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健帆品牌及吸附技术的全球知名度,将对公司的未来经营带来长远、积极的作用。 (二)研发投入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 2.45亿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 12.76%。截至 2023年底,公司拥有 544名研发人员,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23%,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超 30%。 2023年至今,公司新增 4个新产品注册证: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pHA系列)、一次性使用血液透析器(低通系列)、一次性使用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用管路、一次性使用血浆分离器。其中,pHA系列是全球首个获批的可以同时清除终末期肾病(ESRD)患者体内蛋白结合毒素和中大分子毒素的血液灌流器产品。截至目前,公司共有 27个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其中 24个为三类注册证。 2024年 2月,公司主营产品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HA系列)及一次性使用血浆胆红素吸附器(BS系列)取得欧盟 MDR认证,是国内首个通过欧盟最新医疗器械法规 MDR认证的血液灌流器产品和血浆胆红素产品。欧盟 MDR法规有 123项条款,较仅有 23项条款的原 MDD法规,从原料、生产过程、成品,到上市后的监管和追溯等方面的要求大幅提高,再次彰显了公司产品质量行业领先。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授权专利 17项,其中发明 8项,实用新型 9项。截至目前,公司拥有有效授权专利 307项,其中发明专利 87项,获 1项中国专利优秀奖,1项广东省专利金奖。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研发实力获得国家层面的充分肯定:(1)公司于2023年2月被认定2022年(第29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授予,是目前国内规格最高、影响力最大的技术创新平台之一。(2)公司“高效高安全性血液灌流吸附树脂制备技术及产业化项目”获 2022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是全省科技领域的最高奖项,公司是本次药学与生物医学工程专业评奖中唯一获得一等奖的企业。 (3)5月,公司获批组建血液净化材料与器械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健帆血液净化材料与器械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公司已组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多个国内领先的科研平台。(4)7月,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 2022 〕 325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开展了遴选工作,公司牵头的攻关材料“医用聚醚砜”顺利入围“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第一批)”,项目实施将推进生物医用材料上下游协同创新攻关,更好的支撑我国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 11月,公司科学楼建成启用,健帆血液灌流技术研究院和血液净化产品检测中心揭牌成立。 科学楼建设有吸附材料、产品技术、临床应用三大研究中心和检测中心,功能包括血液灌流器吸附树脂合成、表面改性、配基设计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及研发小试样品制备,覆盖血液灌流器产品全部技术研究需求。健帆血液灌流技术研究院及健帆血液净化产品检测中心将聚焦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引领行业技术发展,作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科研平台的重要支撑,承担着多项国家、省、市级科技攻关项目,实验室已通过 CNAS认可。 (三)生产投入方面 公司继续加大在智能制造及自动化改造方面的投入,持续提升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水平和信息化管理能力,并不断通过工艺改进,提高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提升企业整体制造实力。目前公司主要生产工序已实现自动化作业,并在多个场景应用 AI+视觉检测技术以提升产品品质。公司拥有先进的血液灌流器自动化生产车间,关键技术均为公司自主研发,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其中磁悬浮输送线、固液混合灌装等多项先进技术为首次在国内药械业应用。公司建立的标准体系结构合理,运行有效,标准化工作良好,公司连续十二年被评为广东省质量信用 A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产能项目建设进展方面,公司投资的珠海健福制药(公司参股 10%的子公司、由公司实控人控制)药物研发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占地 130亩,总投资约 15亿元。2023年 3月 8日完成一期工程项目主体建筑封顶,并陆续开展设备购置、机电安装、洁净车间安装等工作,软胶囊车间、动力车间、QC实验室、仓库等已建成并具备生产能力。 (四)人才团队建设及激励 报告期内,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持续推进变革,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淘汰冗员、提质增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员工 2408人,较去年同期减少 595人,其中营销人员 968人,研发人员 544人。 2023年 3月,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唐先敏女士获评“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同时,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获评“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公司积极践行“乐共赢”的企业价值观,通过多元化的激励机制吸引人才、凝聚人才、团结人才,为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报告期内,公司连续推出两期员工持股计划(奋斗者一号及奋斗者二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中长期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团队。两期员工持股计划共覆盖 340名员工,公司与员工按 1:1的出资比例共同出资 2.54亿元,从二级市场直接购买公司股票。报告期内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为2343万元。 (五)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始终重视投资者利益,实现公司经营发展质量、投资价值以及可持续发展水平的提升。2023年 5月公司实施了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股派现金红利 6.7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35亿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 2022年度净利润的比例达 60.76%。公司通过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让股东持续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2023年 7月,公司推出新一期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用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规模不低于 2.5亿元且不超过 5亿元(均含本数),用于将来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截至 2024年 4月 3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金额为成交金额为 49,999.69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通过积极回购公司股份,彰显公司对自身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加投资者的信心。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单位:元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公司相应调减生产规模,严格控制库存量,导致产品生产量及库存量均同比下降。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变动较大的原因详见“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之“报告期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