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帆生物(30052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航证券”)作为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帆生物”、“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健帆生物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61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1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面值 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1,698,113.2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998,301,886.79元,扣除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3,759,216.98元(验资费、律师费等),募集资金净额为 994,542,669.8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6月 29日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1)第 442C00045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75,174.10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26,515.3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24,280.17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2,235.19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4,729.36 万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9,903.46 万元。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湖北健帆血液透析粉液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及“学术推广及营销升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两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1,466.93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3年 12月 11日,“血液净化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1,000.90万元(含合同尾款、质保金、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79,903.4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467.83万元。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投项目均已结项。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完成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与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上述四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9550880018717700128),并将原存放于民生银行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存入新开立的广发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办理完成原募集资金专户民生银行专户的注销手续,与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职责履行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7月 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和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湖北健帆血液透析粉液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因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加强各个环节成本控制及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募集资金专户在存储期间产生一定利息收入,故而项目投资进度未达 100%,节余募集资金总额 1,466.93万元。 血液净化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因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加强各个环节成本控制及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募集资金专户在存储期间产生一定利息收入,故而项目投资进度未达 100%,节余募集资金总额 21,000.9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该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健帆生物《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结论认为:健帆生物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健帆生物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健帆生物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实现预计效益。 注 2:“湖北健帆血液透析粉液产品生产基地项目”为公司透析粉液产品的生产基地,其实施主体湖北健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086.94 万元。报告期内,受行业需求波动等多因素影响,一定程度也影响了该募投项目的效益实现。未来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经营管理工作,确保该项目实现预计效 益。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卫明 阳静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2024年 4月 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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