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国林科技(300786):2023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国林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27 2024年 4月 26日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丁香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彦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晓靓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50%以上,有关公司改善盈利能力的相关措施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阐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经营计划、业绩预测等前瞻性陈述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3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6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5 备查文件目录 (一)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 报告期内在巨潮资讯网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2023年年度报告原件; (五) 其他有关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2、重要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单位: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规定,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公司所属行业为“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C359)”,其行业发展主要受国家环保政策与产业规划的影响,属于先进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规定,公司乙醛酸及其副产品所属行业为“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C2619)”。 2023年 4月 1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颁布实施,其中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要求、水质检验方法等,该标准适用于各类生活饮用水 。在国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臭氧系统设备以及绿色化工产品的生产制造受到国家环保政策与产业政策的支持与鼓励,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的出台为臭氧系统设备制造和高品质乙醛酸产品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臭氧行业属于环保装备制造业,其发展与经济周期的变化相关,一定程度上受到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影响。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国家的宏观政策会有所调整,该类调整将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到臭氧行业的发展。大型臭氧发生器主要应用在市政水处理、工业污水处理和烟气处理等下游行业,可能会受到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但随着大众对于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重视,国家从战略的角度不断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投资,逐渐提高环保标准,并从政策上强制要求企业采取环保措施,其对臭氧发生器的需求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将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 公司作为国内臭氧行业的领军企业,参与多项行业标准编制、行业重大研发项目的承担单位,先后承担了国家十二五重大科技专项水专项中“非玻璃介质大型臭氧发生器设备研制及其产业化”课题、“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技术集成与设备成套化应用”之“城镇污水处理系列臭氧工程应用及产业化”课题;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燃煤污染物(SO2、NOx、PM)一体化控制技术工程示范项目”中的“基于前置臭氧氧化的 NOx 与 SO2协同吸收技术”课题;国家十三五重大科技专项水专项中“城镇供水系统关键材料设备评估验证及标准化”之“大型臭氧发生器集成装备研发评估验证及标准化”课题。 基于水专项,公司研发了大型臭氧发生器集成装备,形成了大型臭氧发生器集成装备研发评估验证及标准化;专项成果极大降低了大型臭氧设备的运行成本,价格比进口产品低 30%-50%,已应用于全国一百余座水厂,应用领域在不断延伸和丰富。 公司主持制订并发布国家标准 1项、行业标准 1项、团体标准 2项:公司作为 2010年实施的《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CJ/T322-2010行业标准的负责起草单位;2019年 8月 30日,牵头起草的国家标准《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技术要求》GB/T 37894-2019正式发布,新标准自 2020年 7月 1日起正式实施;2020年 5月,由公司负责主编的团体标准《城镇供水管网末端水质在线监测智能化模块技术规范》T/CAQI 93-2019发布实施;2020年 9月,由公司负责主编的团标《给水处理臭氧系统应用规程》T/CAMIE 10-2020,由中国环保机械行业协会发布实施;2020年 12月,由公司参编的团标《给水处理臭氧系统检测评估技术规程》,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发布实施。 水专项助力公司提升研发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公司研发中心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臭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山东省城市供排水水质检测中心联合建立臭氧发生器第三方评估验证基地;2023年新荣获山东省城镇供排水协会科学技术奖。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臭氧产生机理研究、臭氧设备设计与制造、臭氧应用工程方案设计与臭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运营及维护,并致力于臭氧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在注重臭氧系统设备设计与制造的同时,公司积极推动臭氧技术——“臭氧氧化顺酐法”产业化,随着公司乙醛酸产能提升和销售规模扩大,公司乙醛酸及副产品甲酸钾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比将逐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乙醛酸及副产品甲酸钾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比较低,公司以臭氧系统设备制造和销售为主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是国内臭氧行业的代表企业,臭氧系统设备制造技术居国内同行业前列,正逐渐成为全球臭氧系统供应商,在市政给水、中水回用、市政污水、工业废水、烟气脱硝、精细化工、泳池消毒、空间消毒、饮料食品等行业有广泛的应用业绩。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产品以大型臭氧发生器为主,涵盖全系列臭氧发生器及臭氧系统集成设备。新疆国林新材料主要产品包括乙醛酸及副产品甲酸钾,报告期内,乙醛酸和甲酸钾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比较低,公司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臭氧发生器是氧气通过介质阻挡放电产生臭氧所必需的装置,由臭氧电源、臭氧发生室、冷却装置、仪器仪表等组成。臭氧电源是为臭氧物理合成提供高压和能源的电器装置,主要包含整流、逆变、升压单元及电源控制系统;臭氧发生室是由单组或多组臭氧发生单元组成的装置,是氧气通过高压电晕放电转化为臭氧的场所。臭氧发生器是臭氧系统最核心的装置,与气源装置、接触反应装置、尾气处理装置、检测控制仪表等共同组成一套完善的臭氧系统。 公司在国内率先开发自来水行业用臭氧发生器应用系统,并陆续推出包装饮用水及直饮水、市政污水、印染和化工废水、工业氧化、烟气脱硝、工业覆膜、泳池、食品加工空间消毒、畜牧养殖、粮仓消毒、冷库冷链臭氧发生器应用系统等;子公司半导体级高浓度臭氧水系统、光伏级高浓度臭氧水系统和电子级超纯臭氧气体发生器系列产品已交付多家客户进行产品验证,待验证通过后将批量生产及供货;子公司青岛国林健康技术有限公司研发成功电解水式臭氧发生器,该产品产生的臭氧纯度高,适合医用治疗、家庭水处理终端及空间消毒等领域,2024年将着力进行产品市场推广及拓展营销网络建设渠道。 公司乙醛酸产品是重要的有机合成中间体,有机合成中间体在化工行业起到承上启下的重要的作用,既是基础原料的下游产品,又是精细化工产品的原料。因此,乙醛酸广泛应用于香料、医药、农药、食品、清漆原料、染料、塑料添加剂等有机合成中间体,也可用于生产口服青霉素、香兰素、乙基香兰素、扁桃酸和尿囊素等产品。公司充分利用既有的臭氧产业优势,通过“臭氧氧化顺酐法”可以制取高品质晶体乙醛酸。与其他制取乙醛酸的工艺相比,“臭氧氧化顺酐法”制取的乙醛酸产品品质高,不含传统“乙二醛硝酸氧化法”工艺中的乙二醛物质,生产过程环境污染少,晶体乙醛酸制作成本低,适宜大规模生产,有利于带动我国乙醛酸行业及其下游生物化工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同时,公司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将晶体乙醛酸水解为不同浓度的乙醛酸水溶液。 3、经营模式 公司传统臭氧业务板块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针对普通原材料采购,公司采购部门对同一产品至少选择三家长期供应商进行质量、价格和服务的对比选择,通过规模采购等手段尽可能降低原材料的采购成本;针对客户有特定要求的品牌零部件和部分配套设备,根据代理经销商报价的高低选择;针对新物资采购,严格筛选合格供应商,调查供货商质量、信誉、市场份额等方面的情况,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并联合质检部对样品进行严格检测,保证产品质量,确定备选的合格供应商。 (2)生产模式 公司遵循以销定产为主导的生产模式,不同客户、不同应用领域对臭氧发生器的技术指标和配置参数不同,对臭氧设备的配套装置要求也不同,定制化生产是公司大型臭氧系统设备的主要特点。 销售部门搜集市场需求信息,和客户进行前期接触,调查客户的具体需求,设计部根据客户或公司标准产品的要求进行设计并提供技术资料,销售部门与客户沟通并达成交易后签订销售合同,技术部根据销售合同和设计部的设计资料设置技术配置表,生产部门接到生产通知单及技术资料、配置表等后,生产班组进行工装、设备、场地及加工计划的准备,供应部门根据技术配置表制定采购计划,采购部门及外协部门会根据生产的备货需求来进行采购,生产部门按照计划进行有序的生产,完成后交质检部进行测试,最后入库待发货,客服中心根据客户要求发货,负责工程现场的安装与售后服务。 中小型臭氧设备自接单到生产至提交产品周期在 30天左右,一般大型臭氧设备 60天左右,应用于饮用水处理和烟气脱硝领域的大型设备因为工期长、标准要求严格,周期大约需要 90-120天。公司产品的关键部件均为自制,部分常规部件采用外购或外协加工的模式实现。 (3)营销模式 公司销售全部采用直销方式,由熟悉臭氧技术及应用的销售团队直接面对工程公司或业主销售。 国内销售方面,公司采用高端应用领域和区域化推广应用销售模式,划分了市政工业两大重点应用领域,以及北方区和南方区两大销售区域,突出了重点应用领域的专业化销售,实现了覆盖全国各重点区域。在向业主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同时,与领域或区域内的工程公司、设计单位建立了广泛合作关系。 国际销售方面,公司的臭氧技术水平居国内前列,具备了和国际上先进的臭氧系统供应商竞争的实力,从 2006年公司开始拓展海外市场,主要通过网络、展会、杂志、电子商务平台及国外直接拜访等多种方式推广公司自有品牌产品。目前,公司产品已出口至意大利、美国、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除直接服务于业主外,公司已与一些国家的工程公司建立了广泛的合作。通过国际市场销售,了解国际臭氧产品市场动态、了解最新应用领域和应用技术,为公司的技术研发和国内应用市场拓展提供信息。 (4)服务模式 针对臭氧系统安装对工程技术要求高、应用技术复杂的特点,公司采用了现场服务、远程监控等多种服务模式。产品根据项目不同有不同的质保期,质保期内公司提供服务免费项目。 公司化工产品业务板块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公司新疆化工产品业务板块主要产品为乙醛酸及其副产品甲酸钾,目前国内大规模普通乙醛酸生产主要采用乙二醛硝酸氧化法,该方法投资不高,但环境污染严重,被逐渐淘汰,乙醛酸生产工艺向着绿色、环保和节能的方向发展。公司充分利用既有的臭氧产业优势,结合 VPSA大型制氧技术,通过对乙醛酸生产工艺进行研究与改良,掌握了“臭氧氧化顺酐法”制取晶体乙醛酸的全部核心技术。与其他制取乙醛酸的工艺相比,“臭氧氧化顺酐法”制取乙醛酸不含传统“乙二醛硝酸氧化法”工艺中的乙二醛物质,并且在生产过程中通过综合利用、循环利用等技术手段,极大降低了“三废”产量,生产过程环境污染少,工艺简单、安全、步骤少,适宜大规模生产,实现了传统精细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公司 2.5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已于 2023年第四季度进入正式生产阶段,该项目将逐步实现规模化、稳定性生产,随着该项目产能提升和销售规模扩大,公司乙醛酸及其副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比将逐步提升。 4、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专业从事臭氧产生机理研究、臭氧设备设计与制造、臭氧应用工程方案设计与臭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及维护,是国内臭氧行业的代表企业,2010年实施的《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 CJ/T322-2010》行业标准的负责起草单位,2020年 7月 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标准《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技术要求》GB/T 37894-2019起草单位,十二五“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中“非玻璃介质大型臭氧发生器设备研制及其产业化”课题的承担单位,十三五“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重点专项-燃煤污染物(SO2,NOx,PM)一体化控制技术工程示范项目”中“基于前置臭氧氧化的 NOx与 SO2协同吸收技术”课题的承担单位,在大型臭氧系统设备研发及制造方面优势显著。客户在臭氧高端应用领域大型臭氧系统设备的采购中,往往对臭氧设备供应商的规模、品牌和已有业绩等方面提出较高的要求,目前仅有包括本公司在内的为数不多的国内外公司符合市政水厂提出的大型臭氧系统设备投标条件。 公司的臭氧系统产品在其他行业也广泛应用,市场处于前列。在石油石化、化工、纺织、印染等工业废水处理领域,制药中间体合成、化工中间体合成等精细化工领域,公司拥有众多用户和大规模应用业绩。在传统消毒行业,公司拥有娃哈哈、农夫山泉以及康师傅等大量优质客户。在做大做好传统应用行业的同时,公司积极开拓臭氧新的应用领域,特别在烟气脱硝处理行业,公司积极研发、广泛合作,形成了独特、完善的处理工艺,使国产臭氧设备成功应用于四川石化、青岛能源集团、济南热电、太阳纸业、杭州萧山开发区热电、景德镇焦化集团、云南石化、泉州石化、南京龙源环保有限公司的脱硝装置中,在臭氧烟气脱硝市场具有很强的技术优势和业绩优势。 近年来,公司坚持以自主创新为导向的经营方针,持续研发投入,推动技术产品升级,并不断探索臭氧技术在新领域、新行业中的应用,与众多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9,977.05万元,同比增加 36.61%;实现利润总额-3,531.66万元,同比下降 291.8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13.73万元,同比下降 262.7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34.41万元,同比下降 274.31%。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臭氧设备行业未执行合同总额约 3.97亿元。公司报告期末净利润下降主要系公司部分子公司亏损,本期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规模增加且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额小于存货的增加额所致。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国林科技作为一家专业从事臭氧设备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的公司,掌握了臭氧系统设备的全套核心技术,从国内第一台单机产量 3kg/h中频臭氧发生器开始,陆续研制成功了单机产量5kg/h、10kg/h、20kg/h、50kg/h、80kg/h、120kg/h大型臭氧发生器。 公司产品已入选工信部、科学技术部联合制定并发布的《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7年版)》,公司被工信部列入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被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列入《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2021年 7月,公司荣获臭氧行业首个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是工信部认定的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大气治理)企业、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污水治理)企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依托单位。基于臭氧法的晶体乙醛酸一水合物制备基础工艺和半导体制程专用超纯高浓度臭氧装置,被纳入国家《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2021年版)》。 公司用于半导体行业的高浓度臭氧发生器和高浓度臭氧水设备技术取得突破,高浓度臭氧发生技术、液位控制技术、高浓度臭氧水的制取技术和臭氧水溶浓度检测技术组装的用于半导体行业的高浓度臭氧水设备经过测试,臭氧发生器出气浓度可达 200-300mg/L,臭氧水浓度可达 80-150ppm,并能实现臭氧水不同浓度的精准控制,满足半导体行业应用需求。目前公司半导体级高浓度臭氧水系统、光伏级高浓度臭氧水系统和电子级超纯臭氧气体发生器系列产品已交付多家客户进行产品验证,待验证通过后将批量生产及供货。半导体行业导入及产品验证门槛较高,公司将致力于做好产品的基础上,尽快完成产品导入和市场验证过程。 子公司青岛国林健康技术有限公司研发成功电解水式臭氧发生器,该产品产生的臭氧纯度高,适合医用治疗、家庭水处理终端及空间消毒等领域。 1、技术优势 长期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臭氧及臭氧设备制造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公司通过设立独立的研发机构、培养专业的研发人员在“DTA非玻璃放电体技术”、“平板式臭氧发生器装置”等臭氧系统设备制造及运行关键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公司及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形成了多项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技术,极大地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处于前列。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专利情况:
2、设备应用业绩及品牌优势 大型臭氧系统设备由于专业化、集成化要求较高,设备价值较高且使用寿命一般在 10年以上,因此客户在选择设备厂商时更注重其既往业绩、使用效果及行业口碑情况。近年来,公司大型臭氧设备、大型 VPSA制氧设备的研发成功并在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成功的运行业绩使得公司综合服务优势、品牌优势凸显。在高端应用领域已改变了我国高端臭氧设备长期以来进口的局面,实现进口替代。 公司报告期内中标葛洲坝集团塘沽新河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为该项目提供 4套 65kg/h臭氧发生器成套系统,采用“臭氧+催化氧化”联合高级氧化技术的净水工艺来处理单晶硅切削液,使本系统出水 COD≤100mg/L。塘沽新河污水处理厂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是天津滨海新区积极响应国家碧水保卫战重点打造的水环境治理项目之一。该项目由葛洲坝集团承建,此次塘沽新河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是继烟台市福山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门楼水厂项目之后,公司与葛洲坝集团的又一大合作,不仅体现了双方在环保领域的共同追求,更展示了两家企业在技术实力与专业能力上的互补优势。 2023年下半年公司与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再度携手合作,助力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废水升级改造项目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为该项目提供 2套 30kg/h和 2套 45kg/h富氧源臭氧发生器成套系统。 公司 2023年为神华集团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高 COD盐水净化处理项目提供 3套氧气源 50kg/h臭氧发生器成套系统,辅助激发高含盐有机废水催化氧化。公司自主研发的臭氧发生器在煤化工领域已有广泛应用,拥有丰富的化工废水治理经验。此次国林科技参与神华集团鄂尔多斯煤制油废水治理项目,标志着国林科技在煤化工废水治理领域的深入发展。 公司报告期内中标郑州市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为该项目提供 3套 75kg/h氧气源臭氧发生器成套系统。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水设计处理规模为 15万 m3/d,臭氧总投加量225kg/h,是国内首座臭氧+高级催化氧化应用实现地表 III类标准的水厂,对实现水质高标准要求有着很重要的标杆作用,充分展现了国林科技在污水处理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 3、核心研发团队与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核心研发团队中的主要成员均在公司工作 15年以上,其不仅是公司核心研发团队成员,还是公司管理团队的成员,公司核心研发成员与管理成员的长期稳定保证了公司技术研发理念、技术研发体系和管理政策的连贯性、一致性。此外,公司建有科学的管理体系和完整的管理架构,确保了公司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素质不断得到提升,产品效能不断优化。公司研发团队前瞻性的研发理念及成熟的研发体系,保持了公司在同行业中的技术优势,并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客户所需的产品优势、服务优势,始终保持公司在同行业中的前列。 4、专业化生产优势 大型臭氧发生器及臭氧系统配套设备绝大部分采用订单生产,根据用户的不同需求量身定制,并且臭氧设备在售前、售中制造和后期安装、维护均需结合客户的具体工况进行调试,每个环节均有专业化的技术分工,对企业的技术保障能力、产品质量、交货的及时性等生产配合和协调能力提出很高的要求。 公司专注于臭氧系统设备制造领域,致力于成为专业化臭氧系统供应商,打造全球臭氧系统设备制造基地。首先,公司在莱西拥有专业化生产基地,制造整套臭氧系统设备的生产车间及技术性能测试车间,臭氧系统关键核心器件均已实现独立生产;其次,公司拥有成熟的产品技术管理能力和精细的现场管理能力,掌握了大型臭氧发生器的生产、制造和应用的成熟、有效解决方案。公司拥有从事臭氧设备制造 10年以上经验的专业化生产队伍,可以生产全系列臭氧发生器及臭氧系统配套设备;最后,公司拥有臭氧系统专业实验室和完整的检测、试验、制造、调试设备,可以满足大型臭氧发生器的研究、试制、调试等多项要求。 公司是国内臭氧行业的代表企业,与国内其他乙醛酸生产厂家相比,公司在“臭氧氧化顺酐法”制取乙醛酸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公司拥有先进的大型臭氧发生器制造技术及 VPSA现场制氧技术,而臭氧氧化顺酐法制取晶体乙醛酸技术需要高标准的臭氧发生器和氧气制备设备。公司拥有 20余年的臭氧系统设备制造和臭氧应用技术实践经验,培养了成熟稳定的研发团队,形成了大量的专利、专有技术等研发成果,并储备了多项臭氧技术应用及臭氧设备制造技术,公司拥有的臭氧系统设备制造的产业优势和生产经验,为高品质晶体乙醛酸产业化生产提供了重要生产条件和全面的技术支撑。 5、综合服务优势 臭氧技术是涉及多学科的综合性专业技术,因此臭氧企业在提供臭氧设备的同时还需提供专业的臭氧技术服务支持。公司通过十几年臭氧系统设备制造及运行服务经验积累,掌握了臭氧系统在饮用水处理、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烟气脱硝、精细化工等行业的运行特点和参数指标,培育了一支专业化的客户服务队伍,能为客户提供及时、全面和高效的服务。 公司综合服务体系涵盖了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售前阶段由公司向客户提供技术咨询,根据客户需求提出具体的臭氧系统设计方案;售中阶段由公司技术人员与客户保持持续沟通,并在产品交付后安排专业人员指导客户安装和对产品的使用进行培训;售后阶段由公司客服人员通过定期回访或根据客户需求向客户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同时,公司注重臭氧系统的自动化在线监测、报警、故障留存、远程监控和诊断技术等系统的建设,拥有多项臭氧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软件著作权。通过臭氧远程监控系统的在线监控,公司客服人员可及时、准确地为客户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6、进口替代优势 与 Ozonia、WEDECO等国际臭氧行业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在相同规格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上已经达到国外竞争对手的同等水平,近年来大型国产臭氧设备的研发成功并在各领域得到应用,在应设备集成程度提高,在一些高端应用领域作为核心组件发挥重要作用,技术指标已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改变了我国高端臭氧设备长期依赖进口的局面,进口臭氧设备已经逐渐被国产臭氧设备替代。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9,977.05万元,同比增加 36.61%;实现利润总额-3,531.66万元,同比下降 291.8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13.73万元,同比下降 262.7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34.41万元,同比下降 274.31%。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76,449.69万元,较期初增长 3.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3,889.11万元,较期初下降0.81%。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受经济形势下行影响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同时,子公司新疆国林新材料、国林半导体、国林健康等研发项目均处于发展初期,固定资产折旧及期间费用大幅增加。公司的主营业务、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等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所处行业不存在产能过剩、持续衰退或技术替代等情形,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1)丰富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积极进行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于 2023年 1月 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新设全资子公司青岛国林陶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充实关键子公司资金规模,夯实核心业务的资金基础 公司于 2023年 8月 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国林半导体注册资本由 3,000.00万元增加至 4,500.00万元,新增股东北京集成电路装备产业投资并购基金(有限合伙)、青岛嘉晟众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舒倍茵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海晟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增资主要用于国林半导体的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半导体业务发展。 (3)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以持续的技术创新作为公司核心竞争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 12项发明专利,39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外观设计专利。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 2,069.70万元,通过研发投入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新增多项发明、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专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4)完善治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规范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日常运作,相关人员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公司经营管理层通过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不断优化内部控制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稳健持续发展。 (5)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效率 不断完善优化管理考核机制,着眼于提升业绩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业绩考核体系导向作用,实行差异化考核。按照讲业绩、重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要求,将经营管理成果与个人价值回报紧密挂钩。清晰管理层次,明确定位,鼓励各部门在授权范围内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决策部署执行力。 (6)拓展市场销售 2023年以来,公司在传统臭氧应用行业继续发力,中标并供货了诸如深圳水务集团龙岗中心城水厂改扩建工程、青岛西海岸新区红石崖水厂二期项目、灵璧县群众喝上引调水项目等一大批市政给水行业项目的臭氧发生器系统设备,特别是为适应 2023年 4月 1日正式实施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新国标中对嗅味物质的新要求,在潍坊市眉村水厂、白浪河水厂成功实现了臭氧催化氧化工艺在自来水深度处理上的应用,各项指标均达到或优于新国标要求。承接了诸如葛洲坝集团塘沽新河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废水升级改造项目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神华集团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高 COD盐水净化处理项目、郑州市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连云港徐圩新区第二水厂三期及深度处理项目等多个大型污废水处理项目,同时,臭氧工艺在医药中间体生产、香料生产、油脂类深加工、烟气脱硝、包装覆膜、食品饮料消毒等行业继续夯实应用基础,业绩增加明显,深受行业认可。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臭氧领域,致力于研发更先进的臭氧设备,针对客户应用领域、运行工况、工艺方案等向客户提供更加专业化系统解决方案,推动绿色发展,为国家环保事业贡献力量。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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