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华昌化工(002274):2023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16:10:03 中财网

原标题:华昌化工:2023年年度报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胡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惠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惠芬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风险因素详见本报告管理层讨论分析--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52,364,6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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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39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5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5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6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7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7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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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胡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惠芬、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惠芬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它资料。

公司置备上述文件原件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华昌东方广场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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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华纳投资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华昌集团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化肥江苏省化肥工业有限公司
华昌进出口张家港市华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华昌药业张家港市华昌药业有限公司
华源生态江苏华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原江苏华昌化工(涟水)有限公司)
新材料公司张家港市华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华昌能源苏州市华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南锅炉江苏江锅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原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华昌建筑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林德华昌林德华昌(张家港)气体有限公司
恒昌投资张家港市恒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苏盐井神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利玛特张家港市江南利玛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华昌物业张家港华昌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华昌固废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奥斯汀苏州奥斯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华昌智典华昌智典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湖南华萃湖南华萃化工有限公司
涟水实业华昌化工(涟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介观催化江苏介观催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2023年1-12月份
元、万元人民币
联碱行业、联碱法联碱法(又称侯氏制碱法),以合成氨NH3、盐NaCl为原料,同时联产纯碱 Na?CO?、氯化铵NH4Cl两个产品
化学肥料行业本公司尿素、复合肥类产品
化学肥料系列产品本公司尿素、复合肥、氯化铵、合成氨类产品
多元醇本公司丁醇、辛醇、新戊二醇、异丁醛、正丁醛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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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华昌化工股票代码002274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华昌化工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JIANGSU HUACHANG CHEMICAL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胡波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金港镇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南海路1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215634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办公地址张家港市金港镇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南海路1号/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华 昌东方广场4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15634/215600  
公司网址http://www.huachangchem.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卢龙费云辉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华昌东方广场4楼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华昌东方广场4楼
电话0512-587271580512-58727158
传真0512-587271550512-5872715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华昌东方广场4楼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58983274Y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签字会计师姓名滕飞、喻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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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1年
营业收入(元)8,214,568,161.979,044,973,399.49-9.18%9,413,327,788.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29,684,153.26872,110,970.56-16.33%1,633,401,018.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694,567,892.30904,760,635.82-23.23%1,582,207,628.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29,641,782.251,238,563,926.65-33.02%1,795,885,110.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6620.9157-16.33%1.71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6620.9157-16.33%1.71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57%18.84%-5.27%45.90%
项目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 年末增减2021年末
总资产(元)8,332,241,141.198,310,963,223.270.26%8,126,804,355.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5,479,765,109.334,993,480,413.239.74%4,312,943,886.46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042,232,850.472,075,675,812.841,878,457,901.692,218,201,596.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515,946.72133,010,942.09130,908,008.85260,249,255.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5,865,059.36105,274,286.69135,324,186.56268,104,359.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347,963.89109,642,264.43366,107,066.36295,544,48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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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金额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3,113,774.06-42,018,852.91-22,565,281.0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 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 政府补助除外)13,768,619.1541,690,738.9521,052,943.1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24,696,855.26-40,366,700.8251,962,831.49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0,953,759.198,390,428.9717,645,198.2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05,424.32-10,988,453.73-222,027.2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450,832.56337,367.26270,026.92 
减:所得税影响额11,656,980.94-11,196,728.4917,195,679.7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88,474.52890,921.47-245,377.95 
合计35,116,260.96-32,649,665.2651,193,389.7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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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公司所处的行业整体运行良好,在国家“节能降碳、绿色低碳发展”,“扩内需稳增长”等政策的指引下,行业企业把握机遇、采取措施应对市场波动及需求变化;以新技术、创造新价值、适应新产业、打造新动能等方式,增育新质生产力;按统筹存量优化和增量升级的思路,推动产业转型迭代、厚势赋能,通过布局新兴产业成熟壮大、延链、扩群等;促进了行业提质增效,向高质量发展方向迈进。

(一)行业运行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度,石化行业实现营业收入 15.95万亿元,同比下降 1.1%;利润总额8,733.6亿元,同比下降20.7%;进出口总额9,522.7亿美元,同比下降9.0%。其中,三大板块:油气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44万亿元,同比下降3.9%;实现利润3,010.3亿元,同比下降15.5%。炼油板块实现营业收入4.96万亿元,同比增长2.1%;实现利润656亿元,同比增长192.3%。化工板块实现营业收入9.27万亿元,同比下降2.7%;实现利润4,862.6亿元,同比下降31.2%。

1、纯碱行业。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工经济数据,2023年 1-12月份纯碱产量 3,262.4万吨,同比增长 10.1%;全年进口量为 68.31万吨,同比增长 500.8%;全年出口量为 148.88万吨,同比下降 27.6%。

根据国家统计局产量数据和海关统计的进出口量测算,2023年度全国纯碱表观消费量为 3,181.8万吨,同比增长 16.7%。行业协会有关数据显示,2023年度全国纯碱产能 3,658万吨,较 2022年底增长 415万吨,同比增长 12.8%。纯碱产能主要分布在华北、华中、华东、西北地区。纯碱供应的增长主要来自新增产能的投产,需求的增长主要来自浮法玻璃产能利用率逐步回升和光伏玻璃产线的不断投产,浮法玻璃点火产线增多,日熔量震荡上涨,光伏玻璃产业产能集中释放。

2、化学肥料行业。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度农用氮磷钾化肥产量为5,713万吨(折纯),同比增长 5.0%。中国海关数据:2023年化肥(实物量下同)进口 1,309万吨,同比增长 46.5%,出口 3,150万吨,同比增长 27.3%。行业协会相关数据显示,2023年度尿素产能新增 264万吨,尿素产量约为6,291万吨,同比增长 9.2%。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工经济数据月度报告》,2023年 1-12月化肥(氮磷钾养分折纯)表观消费量为 5,352.1万吨,同比增长 4.9%。2023年中央进一步加大粮食生产支持力度,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开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化肥消费量有所增长。

3、多元醇行业。行业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度正丁醇产能增至 325万吨,同比增加 35万吨,企业家数由 19家增至 21家。从产量数据来看,近五年来,正丁醇产量整体呈现增加趋势;2023年正丁醇产量为234万吨。2023年辛醇产能为249万吨,企业数量为 16家,同比增加11.5万吨;其中,华北(含山东)辛醇产能为 169万吨,华东辛醇产能为 30.5万吨,其余地区占比较小。2023年度,中国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度,进口正丁醇 18.9万吨,同比上涨 18.7%;出口正丁醇 0.36万吨,同比下降 83.6%;出口异辛醇2.5万吨,同比下降64.7%。

4、新能源汽车行业。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产量达958.7万辆,同比增长 35.8%;销量 949.5万辆,同比增长 37.9%;氢燃料电池汽车销售量 0.6万辆,同比增长 72%;其中,氢能源重卡销售量 3,653辆。2023年 7月,国家标准委、发改委等 6个部门发布《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重点针对可再生能源水电解制氢应用发展需求,统一技术、设备、系统、安全、测试方法等。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氢能全产业链均为鼓励类。12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共建中国氢能高速行动倡议》,推动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核心技术创新,打造高速区域氢能综合应用场景示范标杆。2023年度,地方政府发布氢能政策超过 438项,涵盖发展规划、财政支持、项目支持等多个领域,为氢能产业提供了政策保障,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据行业预测,国内氢燃料电池车销量2024年有望突破万辆,2025年或可实现政策规划的5万辆保有量目标,连续两年有望实现翻番增长。

(二)政策及行业情况
1、中央一号文件。2024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正式发布,此为中央连续出台的第 21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文件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从六个方面部署了 28项农业农村工作。涉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等内容。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是当年农业农村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今年的一号文件强调进一步增加确保粮食安全支持政策的力度,增加了农资价格上涨动态挂钩补贴。文件提出,2024年国家适当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继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政策。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鼓励地方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办法。

2、化肥保供稳价政策。2024年 2月 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 2024年春耕及全年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是化肥宏观调控主管部门,部署全国化肥原料能源供应、化肥生产、供应、储备、进出口等调控措施。文件主要内容:会同工信部门继续对主要品种的主要生产企业实行“最低生产计划”管理;支持承储企业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化肥仓储设施;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出台铁路运价优惠补助政策;各直属海关继续执行好化肥出口检验制度,严格落实法检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与往年化肥保供调控文件“春耕保供稳价”不同的是,今年的通知要求保供工作期间为全年。

3、安全生产政策。2024年 2月 5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方案》共提出了八个方面20条具体措施,同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集中印发了各部门牵头制定的 31个部门子方案,形成了“1+31”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总体框架,利用三年时间,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八大行动”,推动地方党委政府、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强化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4、环保政策。12月7日,国务院发布通知,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目标指标: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 PM2.5浓度分别下降 20%、15%,长三角地区 PM2.5浓度总体达标。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 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较 2020年分别下降 10%和 5%左右,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重点区域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完善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考核。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强化 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汽车罐车推广使用密封式快速接头。污水处理场所高浓度有机废气要单独收集处理;含 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有机废气要密闭收集处理。重点区域石化、化工行业集中的城市和重点工业园区,2024年年底前建立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信息管理平台。企业开停工、检维修期间,及时收集处理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产生的 VOCs废气。企业不得将火炬燃烧装置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

2023年8月4日,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下发《绿色低碳陷阱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3〕1093号)。为加快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国家发改委等 10部门制定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通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示范工程,布局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减污降碳协同、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重点方向:源头减碳处理、过程降碳处理、末端固碳。政策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金融税收政策支持、资源环境要素保障。

5、能源政策。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的通知。通知要求,扩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覆盖范围,综合考虑应用规模、能源消耗量和节能减排降碳工作需要,扩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覆盖范围,在 2022年已明确能效水平的三相异步电动机、电力变压器、房间空气调节器等 20种产品设备基础上,增加工业锅炉、数据中心、服务器、充电桩、通信基站、光伏组件等 23种产品设备或设施,基本实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全覆盖,进一步支撑重点领域节能减排降碳。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两部制电价包括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其中容量电价是为回收煤电机组固定成本而专门制定的电价,容量电价即煤电不工作也能获取稳定收入;电量电价则是根据发电量多少获取相应收入。容量电价目的是增强煤电企业盈利稳定性,改善企业经营困境,鼓励企业进行必要的投资和改造,顺利完成煤电功能转型。有利于发挥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3年1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再次发布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指导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3〕813号)(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持续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通知》主要体现出我国现货市场建设规则的“实”和“新”。“实”表现在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要求依次推动电力现货市场进入实质性运营,逐步允许市场价格向用户侧传导;“新”表现在,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要求,要逐步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鼓励新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与此同时,在扩大现货市场建设范围、推动新能源尽快入市基础上,未来还应着重持续完善现货市场的顶层设计以“查漏补缺”。

6、财税政策。2023年 12月 20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 2024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10号),公布了2024年度关税调整方案、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关税配额商品税目税率表、出口商品税率表等。根据关税方案内容,2024年度中国化肥进出口延续2023年度的关税政策:(1)继续对三种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进口尿素、磷酸二铵、氮磷钾三元复合肥实行配额内 1%的暂定税率;(2)化肥出口继续不征出口关税;(3)对进口氯化钾、硫酸钾等钾肥进口执行暂定的零关税。方案提出,根据国内产业发展和供需情况变化,2024年 1月 1日起,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范围内,提高乙烯、丙烯、6代以下液晶玻璃基板等部分商品进口关税。为了鼓励进口国外资源性产品,加入WTO后,长期对乙烯进口实行零关税;自2008年1月1日起中国对进口丙烯在WTO承诺的2%税率水平以下设定了1%暂定关税。2024年1月1日起,中国对进口乙烯、丙烯不再设定暂定关税,进口执行2%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最惠国税率。

7、其他产业政策。

(1)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工信部发布《原材料工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2024-2026年)》。

主要目标:到 2026年,石化化工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数实融合持续深化,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明显增强,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平台服务取得积极进展,面向细分行业的人工智能引擎初步成型,逐步由“深化应用”迈向“变革引领”,持续巩固流程工业领先地位。数字化转型成效突出,数字化转型成熟度3级及以上的企业比例达到15%以上,4级及以上的企业比例达到7%以上,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 85%以上,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 75%以上。重点环节数字化水平明显提高,涉及高危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石化化工企业关键工序设备基本实现数字化控制,安全环境风险实现精准动态预测预警预防。化工园区和生产企业普遍设立“首席数据官”,基本建立分级分类数据的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

(2)氢能列入未来产业。省市政府将氢能产业列为优先发展的成长型未来产业。2023年 11月 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23〕104号)。政策内容:将第三代半导体、未来网络、氢能、新型储能、细胞和基因技术、合成生物、通用智能、虚拟现实、前沿新材料、零碳负碳(碳捕集利用及封存)确定为10个优先发展的成长型未来产业。

(3)合成氨行业规范条件。2023年10月13日,工信部发布《合成氨行业规范条件》。规范要求:合成氨企业应建立、实施符合《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能源计量器具应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有关要求。鼓励合成氨企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等温变化、余热余压综合利用、高效氨合成催化剂等技术装备改造提升现有装置。企业应全面淘汰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设备和工艺。合成氨企业应采用集散控制系统、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过程控制系统等优化控制生产过程。鼓励企业使用数字化平台,提升企业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全过程的数字化管理能力,提高智能制造水平。鼓励企业建立能源管控中心,开展能源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企业不应使用高硫石油焦作为合成氨生产原料。

单位产品合成氨生产原料、能源和水消耗应符合如下要求:以粉煤(包括无烟粉煤、烟煤)为原料的合成氨单位产品原料消耗≤1200千克标煤/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350千克标煤/吨、单位产品水耗≤10.0立方米/吨;鼓励企业对标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加强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合成氨企业应制定碳减排方案,以煤为原料的企业,单位合成氨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不高于4.2吨(按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GB/T32151.10)计算)。

(4)石化行业稳增长方案。2023年 8月 25日,工信部等 7部门印发《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2023-2024年,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的主要目标是:行业保持平稳增长,年均工业增加值增速 5%左右。2024年,石化化工行业(不含油气开采)主营业务收入达 15万亿元,乙烯产量超过5000万吨,化肥产量(折纯量)稳定在 5500万吨左右。工作措施:1、扩大有效投资,推动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2、丰富优质供给,激活释放消费潜力。3、稳定外贸外资,增进更高水平开放合作。

4强化要素供给,强化生产平稳运行。5、激发企业活力,筑牢稳大盘支撑。6、源头减碳处理、过程降碳处理、末端固碳。

(5)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12月 22日,工信部科技司发出通知,就《化工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简称《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指南》明确了化工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的建设内容,为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化工行业智能制造标准化工作指明了方向。《指南》提出,到2026年,初步建立化工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累计制修订30项以上化工行业智能制造标准,基本覆盖化工行业基础共性与装备、工厂、企业、化工园区、供应链等各方面标准,优先制修订安全生产、工程数字化交付、绿色低碳等关键应用场景标准,推动化工行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指南》主要包括基础共性标准、赋能支撑标准、行业场景标准、智慧化工园区标准、细分行业应用标准五方面。

五大标准互为支撑,共同赋能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

(6)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年8月,国家标准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以下简称《指南》),系统构建了氢能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和顶层设计,明确到 2025年标准体系建设目标,以近 3年国内国际氢能标准化工作为重点,系统构建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涵盖基础与安全、氢制备、氢储存和输运、氢加注、氢能应用等5个子体系,提出了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重点,部署了核心标准研制和国际标准化提升“两大行动”。《指南》提出,到2025年,支撑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发展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制修订氢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 30项以上,除建设国内氢能产业发展的标准体系外,要积极参与制定氢能领域国际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等国际标准化活动,转化国际标准在5项以上、国际标准提案在3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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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煤化工产业政策。2023年 7月 27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 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业内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通知》旨在进一步助推现代煤化工产业走向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现代煤化工将迎来发展新时代。《通知》结合《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实施情况以及产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进一步强化煤炭主体能源地位,按照严控增量、强化指导、优化升级、安全绿色的总体要求,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为更好地引导产业走向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通知》从加强规划布局引导、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动绿色低碳发等不同侧面对现代煤化工加以严格规范。如推动存量现代煤化工项目加快实施先进技术装备改造升级;鼓励新建现代煤化工项目承担相应的技术创新示范升级任务;在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推动现代煤化工与可再生能源、绿氢、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耦合创新发展等。通知》还将此前未纳入《方案》的新建煤制烯烃、新建煤制对二甲苯(PX)项目纳入《方案》,由省级政府核准。新建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甲醇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三)其他事项
涉及行业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环境等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发展的影响,以及公司应对措施等。详见本报告-经营情况讨论分析-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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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以煤气化为产业链源头的综合性化工企业。煤化工是以煤为原料,经过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气体、液体、固体燃料及化学品,进一步生产出各种化工产品的工业。公司产业链总体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基础化工产业,以煤制合成气(主要成分 CO+H2),生产合成氨、尿素、纯碱、氯化铵、甲醇、硝酸等;二是化学肥料产业,使用煤化工生产的尿素、氯化铵生产新型肥料等;三是新材料产业,以合成气与丙烯等为原料,生产新型材料,后续产品为醇类、增塑剂、树脂、涂料等。近年来,公司致力于氢能源领域产业拓展、布局与示范推广应用,并希望以此为切入点,跟进涉及绿色、生物质等行业发展趋势,推进本公司整体产业向绿色、低碳、环保方向持续丰富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

1、煤化工产业简介。煤化工是指以煤为原料,经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气体、液体和固体燃料以及化学品的过程。主要包括煤的气化、液化、干馏以及焦油加工和电石乙炔化工等。煤化学加工过程,煤中有机质的化学结构,是以芳香族为主的稠环为单元核心,由桥键互相连接,并带有各种官能团的大分子结构,通过热加工和催化加工,可以使煤转化为各种燃料和化工产品。

煤化工是中国特色,既是传统产业,又是新兴产业;作为全球煤化工产业化走得最远的国家,近年来在煤化工与石油化工的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上成效显著。在石油价格处于高位时,煤化工竞争优势明显;其次,从国家能源安全的角度看,煤化工将提供必要的能源安全保障,因此,行业将保持长期稳定发展;同时随着煤炭分质、分级、清洁、高效利用探索的不断深入,随着煤制芳烃、煤制精细化学品和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创新突破;现代煤化工将成长为一个既独立于石油化工、又相互交叉赋能的新兴产业体系。总体上看,中国现代煤化工不仅产业规模大幅增加,生产装置运行水平不断提升,关键技术不断取得创新突破,而且产业集中度大幅提升。现代煤化工产业无论从创新能力、产品结构、产业规模,还是工艺技术管理、装备制造,均已走在世界前列。煤化工行业的发展将一方面为国家能源安全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将形成技术优势,成长为有代表性的高端制造门类。

本公司煤化工产业链为传统煤化工与现代煤化工相融合的产业。本公司煤化工以煤为原料生产合成气(氢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氢气用于生产合成氨,氢气、一氧化碳用于生产多元醇、甲醇等,二氧化碳用于生产尿素、纯碱等。本公司产业属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后续将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要求,强化清洁生产技术利用,不断调优产业结构,实现节能减排。

2、纯碱产品。纯碱即碳酸钠,俗名苏打、石碱、洗涤碱,化学式 Na?CO?,属于基础化工原料盐类;用于医药、造纸、冶金、玻璃、纺织、染料等工业。纯碱工艺包括氨碱法、联碱法、以及天然碱。本公司纯碱生产采用的工艺为联碱法,使用氯化钠(食盐、工业盐)、合成氨(由公司合成气生产制取)为原料,生产纯碱、氯化铵。

工艺流程:煤-合成气-合成氨(加氯化钠、合成气中二氧化碳)-纯碱、氯化铵。

主要经营模式:直销、用于下游厂商作为生产原料。

3、肥料产品。现代肥料分为传统肥料与新型肥料。新型肥料是针对传统肥料、单质肥料而言的,传统肥料一般包括有机肥料、化学肥料和生态肥料三大类,而现代肥料除上述三大类之外还包括新型肥料。新型肥料是在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精准农业的大气候下孕育、生长、发展起来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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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材料采购模式采购额占采购总 额的比例结算方式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上半年平均价格下半年平均价格
原料煤直接采购21.92%1,243.581,049.02
燃料煤直接采购6.37%937.37780.17
直接采购9.91%645.30645.33
丙烯直接采购21.17%6,192.316,075.15
磷肥直接采购10.70%2,923.592,746.32
钾肥直接采购5.07%2,847.472,346.30
氯化钠直接采购4.59%339.193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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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能源类型上半年 下半年 
 采购金额采购数量采购金额采购数量
燃料煤202,780,095.85216,327.92169,262,071.36216,956.46
290,621,244.88450,365.94288,084,223.56446,411.46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报告期,主要能源类型未发生重大变化。

计量单位:吨(燃料煤)、千度(电)。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 处的阶段核心技术人 员情况专利技术产品研发 优势
纯碱成熟工艺、技术 员工外冷变换气制碱清洗工艺 
肥料成熟工艺、技术 员工颗粒氮肥的制备方法、一种复合氮肥、一种用于氮肥生产的溴 化锂制冷系统 
精甲醇成熟工艺、技术 员工  
多元醇成熟工艺、技术 员工一种新型甲醇合成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一种制备羟基新戊醛 的催化剂及其使用方法、一种压缩机油与丁醛分离的方法、一 种防止尾气压缩机机油被尾气凝结丁醛污染的装置、一种乙二 醇冷冻机组节能装置、一种丙烯自动调节回流的装置、一种多 元醇废液回收装置、一种多元醇装置三股尾气加压到羰基合成 尾气压力的装置、一种多元醇尾气回收利用的装置、一种真空 尾气吸附的装置、一种储罐呼吸气回收装置、一种火炬气事故 分液罐凝液的处理装置、一种合成气净化的装置、一种精馏塔 塔顶气相余热回收制冷冻水的装置、分离丙烯丙烷的装置、一 种适用于辛醇和丁醇转换生产的装置、提高丁醇浓度的装置、 一种辛醇精馏塔塔顶气相余热回收的装置、一种从混合丁醛中 提取异丁醛的装置、丁醛加氢投料生产的装置、一种丁醇脱重 塔塔顶气相余热回收的装置、一种辛醇预精馏装置的真空系 统、丁辛醇尾气吸收装置、一种丙烯在线内循环式密闭采样系 统、混合丁辛醇精馏系统排放气冷凝的装置、一种新型丁辛醇 废液回收装置、一种丁醛、辛烯醛加氢催化剂钝化气体处理装 置、一种易挥发液体常压充装结构、一种润滑油与丁醛的解析 分离装置、一种常压密闭取样装置、一种丁辛醇残液回收装置 
新戊二醇成熟工艺、技术 员工一种新戊二醇生产原料回收系统、一种新戊二醇尾气应急处理 装置、一种热水罐加热装置、一种用于降低固体新戊二醇水份 的装置、一种钢带除湿装置、一种三甲胺尾气处理装置、一种 多元醇尾气处理装置、一种用于甲醛生产设备的甲醛置换装 置、一种尾气自动焚烧处理设备、一种三甲胺的等压密闭取样 装置、一种新戊二醇管道防堵塞装置、一种新戊二醇粉尘处理 装置、一种包装袋、一种机械密封及具有其的高速泵、一种异 丁醛储罐的尾气处理装置 
聚酯树脂成熟工艺、技术 员工一种对成品树脂出料管道稳定保温的装置、一种对反应釜稳定 加热的装置、一种聚酯树脂抽真空阶段的废水处理装置、一种 废气废液的处理装置、一种对成品树脂密封输送装置、一种对 聚酯树脂生产工艺酯化水和聚合水的处理装置 
氢燃料电 池研发及示范 运用技术员工燃料电池堆及具有其的燃料电池堆系统,具备反应分布监测功 能的燃料电池堆及燃料电池堆系统,燃料电池、其湿度控制方 法,燃料电池系统、其湿度控制方法,一种燃料电池测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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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湿装置及加湿方法,一种燃料电池测试系统鼓泡加湿装置及 加湿方法,一种基于平均值的车载燃料电池能量管理方法,一 种用于燃料电池组装定位的定位杆,一种带有紧固机构的燃料 电池电堆,一种燃料电池电堆端板,一种燃料电池管理系统散 热风扇控制方法,一种双流道燃料电池电堆,一种用于双堆燃 料电池堆前分流的三通装置,一种用于燃料电池出堆氢气中碳 粉的吸附装置,多功能端板、多电堆系统及燃料电池,一种用 于氢气循环系统的气液分离装置,一种燃料电池测试系统气体 加湿装置及气体加湿方法,多功能端板、多电堆系统及燃料电 池,端板组件、电堆控制系统、燃料电池,端板组件、电堆控 制系统、燃料电池,一种用于氢电混合动力系统的容量优化配 置方法,一种氢电混合动力系统的功率优化分配方法,一种用 于燃料电池测试系统的二流体加湿装置,一种燃料电池测试系 统用二流体加湿方法,一种基于时段的车载燃料电池能量管理 方法,一种燃料电池温湿度调节系统及其控制方法,一种燃料 电池的温湿度调节系统,一种燃料电池电堆压装机,一种燃料 电池的加湿装置及其参数控制方法,一种燃料电池加湿器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设计产能产能利用率在建产能投资建设情况
纯碱70万吨98%  
肥料尿素40万吨(含自 用)、氯化铵77万吨 (含自用)、复合肥 160万吨、合成氨10 万吨(扣除自用)尿素99%,氯化铵 100%,复合肥50%20万吨尿素详见本章节-四、主营 业务分析-1、概述部 分
精甲醇10万吨100%  
多元醇丁醇、辛醇及其他 34.47万吨(含自 用)、新戊二醇6万吨丁醇、辛醇及其他 90%,新戊二醇93%30万吨多元醇详见本章节-四、主营 业务分析-1、概述部 分
其他硝酸15万吨(折纯)92%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产品种类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纯碱、肥料、精甲醇、多元醇等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1月18日, 《关于对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尿素解吸液吸氨提浓环保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张保审批(2023)9号);
2、2023年3月22日,《关于张家港市华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扩建产产30万吨丁辛醇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张保审批(2023)54号);
3、2023年6月29日,《关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复合肥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表的审批意见 》(张保审批﹝2023﹞172号);
4、2024年1月16日,《关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回收装置尾气处理提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张保审批(2024)6号)。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编号90320500758983274Y001P,有效期至2028年12月26日;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2、张家港市华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编号90320500758983274Y001P,有效期至2028年03月19日;
3、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编号苏环辐证(E0066),有效期至2026年10月24日; 4、江苏华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826050279986K001U,有效期至2027年10月16日; 5、华昌智典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826MA1MXFTH3R001V,有效期至2028-09-27;《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苏(淮)危化经字00634),有效期至2025-10-12; 6、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苏)WH安许证字(E00030)有效期至2026-07-24(含公司子公司—华昌新材料)。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 ?否
从事化肥行业
?是 □否
本公司化学肥料产品种类包括氮肥、复合肥料(含配方肥料)等。本公司化学肥料的竞争优势:有一支专业的肥料
研发、生产、推广和服务队伍;工厂位置毗邻河南、安徽、江苏、江西、山东等国家粮食主产省,比主要竞争对手更贴
近市场;工厂距离口岸较近,采购进口钾肥原料更便利;国内需求淡季需要出口时有口岸优势。氮肥产品营销主要是直
接销售给复合肥工厂;复合肥料(含配方肥料)营销产品主要销售给化肥流通企业,再由流通企业分销给种植业用户。

政府补贴方面,“十三五”期间,国家对化肥生产流通领域的用气、用电、铁路运价、减免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已经全部
取消,不对化肥生产企业直接补贴,同时加大了对种粮环节的农业支持补贴力度。目前,国家在化肥生产流通环节仅保
留了整车农用化肥铁路运输免收铁路建设基金和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财政贴息优惠政策。2023年第四季度起,本公司承担
2023/2024年度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的储备任务,承储任务完成后可按《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文号:发改经贸
规〔2022〕1320号)规定申请贴息补助,相应降低淡季期间营业成本。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发布《关
于做好今后一段时间国内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21〕1351号),2021年10月15日起利用出口检验
等措施阶段性减少化肥出口,保障国内供应。2023年5月,海关总署发布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5563-2023《进
出口肥料检验规程》,规定化肥出口检验按照“布控指令”实施。2024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2024
年春耕及全年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文号:发改经贸〔2024〕177号),明确要求各直属海关继续执行好化肥出
口检验制度,严格落实法检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鼓励有关化肥行业商协会引导会员企业有序开展进出口业务。化
肥出口继续按“布控指令”实施法检,对国内供肥淡季化肥出口有一定影响;但是,因公司承担国家化肥淡季商业储备
得到政府贴息补助,可抵消部分影响。

从事农药行业
□是 ?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 □否
本公司纯碱工艺为联碱法,使用自产合成氨、二氧化碳,外购氯化钠,生产纯碱、农业肥料用氯化铵两个产品。纯
碱业务的供应链方面,生产纯碱所用氯化钠主要从江苏本省采购,公司与省内主要制盐企业有长期、稳定合作基础;纯
碱产品主要在周边“长三角”区域销售。氯化钠供方和纯碱主要用户均有配套物流码头,氯化钠原料和纯碱成品运输主
要通过水路运输,单位运输成本低于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方式。自“十二五”以来,本公司合成氨和纯碱装置连续多年
保持行业“能效领跑者”地位,现行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值优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
准水平(2023年版)》(文号:发改产业〔2023〕723号)设定的全国标杆水平(轻质纯碱和重质纯碱单位产品能耗分
别低于160千克标准煤/吨和205千克标准煤/吨)。本公司不享受优惠电价政策。公司外购电力结算电价由江苏省电力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关于做好化肥生产用煤用电用气保障工作的通知》(文号:发改办运行〔2021〕892号)规定,公司合成氨、氯化铵
等生产用电的电力交易不作为最高可上浮50%的高耗能行业管理,交易价格范围限制在上浮不超过20%。2024年电力交
易价格继续执行较本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最高上浮不超过2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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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区位优势。公司地处长三角地区,交通方便,紧靠长江,建有自备内河码头连接京杭大运河和长江,运输成本低且方便快捷。苏浙沪三地是中国工农业发达的地区,工业化程度较高,贴近目标市场优势较明显。公司所处的张家港市建有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该保税港区是全国第 13个保税港区、第一个内河口岸保税港区。公司地处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区,为公司产业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2013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经国务院同意发布了《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更进一步明确了苏南地区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的战略地位。贴近市场、物流成本低,增强了公司化工产品、新材料的竞争优势。(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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