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基股份(300046):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4年 5月 17日召开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 4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仪元”)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新仪元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直接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仪元持有公司股份 62,258,000股,持股比例为 26.32%,其持股比例超过 3%。新仪元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他内容无变化。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对 2024年 4月 17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5月 17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5月 17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5月 17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5月 10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4年 5月 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7日、2024年 4月 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3)上述议案 10、议案 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 16、议案 17、议案 18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上述议案中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4年5月 16日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 5月 16日 9:00至 11:30,14:00至 17: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号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441021(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验证入场。 5、会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号 联 系 人:钱璟 电 话:0710-3506236 传 真:0710-3500847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5、关于提请增加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46,投票简称:台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1)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1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 1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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