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鞍股份(603315):福鞍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永强)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2:18:16 中财网
原标题:福鞍股份:福鞍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永强)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李永强,男,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毕业于东北大学,获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博士学位。现任东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603315)独立董事。

本人兼职情况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本人及直系亲属未持有福鞍股份的股票,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出席了上任后的全部公司股东大会次;,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上任后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阅读各次董事会会议资料,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利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重点关注公司生产情况,听取了管理层的汇报,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和建设性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按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任期内,公司暂未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及提名委员会会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通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三)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自 2023 年 5 月任职以来,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外,本人合理安排其他工作时间与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了解行业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此外,除现场参会、实地考察外,本人通过查阅资料等方式,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方面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为本人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公司为董监高提供多种培训渠道,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行业政策信息及监管动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制度规则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经营必要、程序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并按规定程序对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公司对外担保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截止2023年末,公司无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

(四)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文件95份。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强化内控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在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不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我们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七)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各专业委员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董事会及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召开、议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时向公司了解议案背景情况,按规则要求对议案进行事前书面认可,同时运用在企业生产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2024 年,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特此报告。



签名:李永强

日期: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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