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合金(60304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方臣雷(会计专业,主任委员)、阚赢、石丛其三名组成,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如下: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是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能够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评价适度,所做综合分析比较透彻,具备审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的工作要求。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鉴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财务审计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且该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一致决定提请董事会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财务部门沟通、协商确定了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审计方法等事项,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的沟通交流。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过程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4)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等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多次与公司管理层、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和沟通,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协调年审和内控的相关工作,保证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2024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签字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方臣雷: 阚 赢: 石丛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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