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股份(600935):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素玲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3:42:23 中财网
原标题:华塑股份: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素玲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素玲)

2023年,本人作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塑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仔细审议相关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素玲,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主持过多项国家财政部重点课题、省软科学、省教育厅等科研及教研课题项目,曾获安徽大学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吴文叔奖教金、年度本科课程教学优秀奖、教研课题优秀成果奖等多项奖项。曾任安徽财经大学讲师,安徽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财务管理系主任,安徽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曾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通讯评审专家,安徽安天立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艺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华塑股份等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 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亲自出 席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表决情况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王素 玲101000所有议案均 投赞成票3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通过审慎、认真审议公司会议材料,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专业性建议,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并依法客观、明确地对公司发生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我担任董事会下设的审议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6次、提名委员会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本人均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独立履行委员职责,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

2023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内部控制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和有效监督,并及时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询问了解情况,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本人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提出异议,也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况,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亦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我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的完成情况,同时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注重与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2023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积极解答,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公司反馈,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我充分利用每次前往公司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考察,并与管理层进行现场沟通,充分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管理层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和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便利的条件和支持,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公司证券部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工作联系、业务培训等,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良好的履职支撑服务。同时,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展开的培训学习,协助独立董事提高对上市规则的理解和认识,促进独立董事更加高效地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我认为,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关联交易各方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平等、自愿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度,未发现公司及相关方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年度,未发现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均客观、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所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其摘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能够保持有效性。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我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针对该事项,经核查,本人认为相关人员具备履行该岗位所必须的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公司提名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4月26日,公司披露《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23年度,未发现公司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非独立董事,聘任4名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上述人员的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针对上述事项,本人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与公司所披露的报酬相符。公司严格执行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有关考核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履职期间,我本着勤勉、尽职、独立、客观的原则,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议,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素玲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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