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同科技(002831):董事会决议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6:22:22 中财网
原标题:裕同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4月 15日(星期一)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年 4月 25日(星期四)上午 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人,分别为: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刘宗柳先生、刘中庆先生、王利婕女士、吴宇恩先生、邓赟先生。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华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独立董事王利婕、吴宇恩、邓赟回避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以 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 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拟以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 930,513,553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5,672,353 股后的股数 914,841,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现金人民币 6.20元(含税),总计派息 567,201,544.00 元。

本年度送红股 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回避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以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22,044.00万元,其中,预计 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10,174.0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11,870.00万元。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银行授信及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鉴于以前年度已批准的对子公司的部分担保额度预计不再发生,拟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担保总额度为 565,172.00万元(折合人民币,含资产池业务产生的担保),其中,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 411,864.50万元(折合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 153,307.50万元(折合人民币)。此外,子公司深圳市仁禾智能实业有限公司向子公司重庆仁禾博宁汽车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0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及期限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 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 60,000万美元(折合),各项业务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循环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共享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所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资产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开展资金池业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3年,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情况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聘任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19、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更好地保护股东利益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决定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4年 6月延期至2025年 12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2024年第一季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稳定发展以及管理层经营能力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经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同意公司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 10,000万元,不超过(含)人民币 2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2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因相关事项审议需要,公司拟定于 2024年 5月 17日下午 14:30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石环路 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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