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同科技(00283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6:22:23 中财网
原标题:裕同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同科技”、“公司”、“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年 4月 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裕同科技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裕同科技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 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4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 1,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140,000.0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 1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88,330,188.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2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 额调整后投 资总额募集资金实际 投入金额(含 自有资金预先 投入)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 金尚未投入金 额
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 浆环保纸塑项目60,000.0056,152.0356,152.0328,546.6927,605.34
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 智能制造项目25,000.0025,000.0025,000.0018,502.046,497.96
裕同科技增资香港裕同 印刷有限公司并在越南 扩建电子产品包装盒生 产线项目12,650.0012,260.0012,260.0012,153.270.00
裕同科技增资香港裕同 印刷有限公司并在印度 尼西亚建设电子产品包 装盒生产线项目5,100.004,590.004,590.003,323.191,266.81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41,997.9741,997.97① 40,830.9941,096.580.00
小计 140,000.00138,833.02103,621.77② 35,370.11
注①:扣除发行费用部分调整至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注②:此金额包含募集资金账户的部分利息收入及因汇率折算导致的部分差异。

三、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序 号签约方产品名 称产品类 型购买金额 (万元)预计年 化收益 率购买日产品期限进展情况/收益 情况
1广东华兴 银行深圳 分行定期存 款保证收 益型5,0003.30%2023年 6月 01 日2023年 6 月 01日- 2023年 7 月 01日已全部赎回, 获得理财收益 334,520.55元
2工商银行 深圳龙华 支行定期存 款保证收 益型15,0003.10%2023年 6月 02 日2023年 6 月 02日- 2023年 12月 02 日已全部赎回, 获得理财收益 2,326,666.68 元
3工商银行 深圳龙华 支行定期存 款保证收 益型6,0002.90%2023年 08月 17 日2023年 8 月 17日- 2024年 2 月 17日已全部赎回, 获得理财收益 870,333.34元
4工商银行 宜宾三江 支行定期存 款保证收 益型10,0003.10%2023年 5月 17 日2023年 5 月 16日- 2026年 5 月 16日履行中
5工商银行 深圳龙华 支行定期存 款保证收 益型15,0002.90%2023年 12月 04 日2023年 12月 04 日-2024 年 6月 04 日履行中
6工商银行 深圳龙华 支行定期存 款保证收 益型6,0002.85%2024年 02月 19 日2024年 2 月 19日- 2024年 8 月 19日履行中
7中国银行 深圳福永 支行大额存 单保证收 益型1,0002.90%2023年 8月 16 日2023年 8 月 16日- 2026年 08月 16 日已转让,获得 收益 104,462.37元
8中国银行 深圳福永 支行大额存 单保证收 益型1,0002.90%2023年 8月 16 日2023年 8 月 16日- 2026年 08月 16 日已转让,获得 收益 154,166.67元
9中国银行 深圳福永 支行大额存 单保证收 益型6,0002.90%2023年 8月 16 日2023年 8 月 16日- 2026年 08月 16 日履行中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将暂时闲置。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一)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产品(即购买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额度与额度有效期
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 4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将在有效期内选择不同期限的保本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现金管理产品发行或发售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投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二)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公司将在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七、董事会审议情况
裕同科技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因此,保荐机构对裕同科技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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