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30054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7:03:04 中财网
原标题:朗科智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智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5号)核准,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8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人民币(含税)5,830,0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 374,170,000.00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含税)1,685,800.00元,加上可予抵扣的增值税人民币 425,422.6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2,909,622.6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年 2月 22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117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4,929.73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7,623.38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553.11万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6,491.1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募集资金账户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利息收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汇兑损益净额为人民币 1,753.2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善了《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2021年 4月 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管理制度》于 2021年 5月 11日召开的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相关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各募集资金存放专户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5590191291099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301012200200548748.4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559019129109882,395.01
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499110100100038674108.23
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49911010010003879375.4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41000300040045373-
中国建设银行胡志明市分行601000006022108.68
中国建设银行胡志明市分行6010000054901,983.16
合计-4,719.03
2、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与募集资金余额对应关系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37,290.96
减:截至期末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的金额22,553.11
募集资金净额扣除截至期末累计使用的金额14,737.85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719.03
募集资金净额扣除截至期末累计使用的金额后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差异额10,018.82
差异原因:(1)存款利息收入1,568.51
(2)利息收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2.28
(3)汇兑损益及手续费197.02
(4)七天通知存款与定期存款余额7,670.00
(5)其他4,102.07
上表中(5)其他系因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为满足政府土地整备工作需要,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和配套的办公楼、员工宿舍等(非募投项目)工程实施地点位于同一地块。

由于存在工程建设供应商重叠的情况,在公司实际支付场地建设款项过程中,财务人员以部分募集资金支付上述非募投项目场地建设费用。经公司自查,截至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上述非募投项目场地建设的金额为4,102.07万元。公司对前述情况进行了纠正,并于本报告披露前以自有资金进行了等额置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情况。

3、报告期内,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2023年 4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如下:将“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年 12月 31日延长至 2024年 6月 30日;“越南实业工业园建设项目—电机及控制系统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年 12月 31日延长至 2024年 6月 30日。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3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3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7,670.00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将继续用于承诺的募投项目,或在授权范围内,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为满足政府土地整备工作需要,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和配套的办公楼、员工宿舍等(非募投项目)工程实施地点位于同一地块。由于存在工程建设供应商重叠的情况,在公司实际支付场地建设款项过程中,财务人员以部分募集资金支付上述非募投项目场地建设费用,存在募集资金混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上述非募投项目场地建设的金额为4,102.07万元。公司对前述情况进行了纠正,并于本报告披露前以自有资金进行了等额置换。

公司自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现上述问题后,核实了相关情况,并采取了自查问责、资金转回、完善制度流程和加强人员培训等整改措施,以确保后续募集资金使用规范。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违反《规范运作指引》《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朗科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10551号),其审核结论认为,朗科智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朗科智能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本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为满足政府土地整备工作需要,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和配套的办公楼、员工宿舍等(非募投项目)工程实施地点位于同一地块。

由于存在工程建设供应商重叠的情况,在公司实际支付场地建设款项过程中,财务人员以部分募集资金支付上述非募投项目场地建设费用,存在募集资金混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上述非募投项目场地建设的金额为 4,102.07万元。公司对前述情况进行了纠正,并于本报告披露前以自有资金进行了等额置换。

除上述情况外,朗科智能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宇涛 路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8,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623.3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553.1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 资总额 (1)本报告期投 入金额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3) =(2)/ (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 目12,000.0012,000.004,517.059,585.0579.88%2025 6 30 年 月 日0不适用
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5,000.005,000.00179.211,749.9835.00%2025年 6月 30日0不适用
越南实业工业园建设 项目—电机及控制系 统项目12,000.0012,000.002,927.122,927.1224.39%2024 12 31 年 月 日0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9,000.008,290.9608,290.96100.00%2021 3 31 年 月 日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38,000.0037,290.967,623.3822,553.1160.48%-0--
合计-38,000.0037,290.967,623.3822,553.1160.48%-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1、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土地购置审批程序增加,且部分项目涉及变更至境外,审批流程时间相比原预计时间有所延迟,导致募投项 目建设延期。详细信息参见《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 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受国内外宏观市场环境影响、 公司下游实际需求以及公司产能情况,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董事会,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至 2025年 6月 30日。 2、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土地购置审批程序增加,审批流程时间相比原预计时间有所延迟,导致募投项目建设延期。详细信息参见《关 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以及《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受国内外宏观市场环境影响、公司下游实际需求以及公司产能情况,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董事会,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至 2025年 6月 30日。 3、越南实业工业园建设项目—电机及控制系统项目 本项目系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后的新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位于越南平阳,境外投资涉及审批环节较多,相关业务具有一定的复 杂性,导致募投项目建设延期。详细信息参见《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以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受国内外宏 观市场环境影响、公司下游实际需求以及公司产能情况,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董事会,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至 2024年 12月 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1)2021年 3月 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变更实施地点 的募投项目为“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以及“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募投项目原实施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响洪 甸路与侯店路交叉口东北角 NU1-1-1地块和 NU1-1-2地块,现变更到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大龙山路与长安路交口东南角 KS2-2-3 地块内。 (2)2022年 5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 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本次变更系将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中与直流无刷电机控制系统相关的产能通过异地建设的方式在越南 平阳继续实施,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合肥朗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新能源”)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朗科智能
 气实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实业”)。越南实业工业园建设项目—电机及控制系统项目将进行无刷电机相关产能建 设,拟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12,000万元,原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0,688.06万元将继续用于新能源管理系统产能的 建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共计 168.58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 的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的募集资金主要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用于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为满足政府土地整备工作需要,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 投项目)和配套的办公楼、员工宿舍等(非募投项目)工程实施地点位于同一地块。由于存在工程建设供应商重叠的情况,在公 司实际支付场地建设款项过程中,财务人员以部分募集资金支付上述非募投项目场地建设费用。经公司自查,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上述非募投项目场地建设的金额为 4,102.07万元。公司对前述情况进行了纠正,并于本报告披露前以 自有资金进行了等额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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