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30054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7:03:50 中财网
原标题:朗科智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10551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二、 1-6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2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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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10551号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朗科智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朗科智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
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朗科智能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朗科智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朗科智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朗科智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朗科智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朗科智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龚晨艳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彬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5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00.00元。本次发行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人民币380,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

截至 2021年 2月 2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3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090,377.37 元,募集资金净额372,909,622.63元。

截止2021年2月2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 00011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25,531,140.59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0.00元;于2021年2月22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5,531,140.59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6,233,836.32元,本年度募集资金账户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及汇兑损益净额为人民币4,635,522.61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4,911,006.47元,其中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募集资金账户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利息收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汇兑损益净额为人民币17,532,524.43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21年 4月 19日第三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年 3月19日与合肥朗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和2021年3月19日与合肥朗科智控有限公司、中信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
75590191291099984,170,000.00---
75590191291098850,000,000.0023,950,079.88
73010122002005487240,000,000.00484,834.52
499110100100038674---1,082,286.60
499110100100038793---754,748.44
41000300040045373------
601000005490---19,831,560.00
601000006022---1,086,826.79
 374,170,000.0047,190,336.23
注:初时存放金额系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余额人民币374,170,000.00元,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72,909,622.63元存在差异系其他发行费用影响。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银行账户期末余额人民币47,190,336.23元,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4,911,006.47元差异117,720,670.24元,其中差异76,700,000.00元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差异41,020,670.24元系因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为满足政府土地整备工作需要,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和配套的办公楼、员工宿舍等(非募投项目)工程实施地点位于同一地块。由于存在工程建设供应商重叠的情况,在公司实际支付场地建设款项过程中,财务人员以部分募集资金支付上述非募投项目场地建设费用。

中国建设银行胡志明市分行的银行账户601000005490为美元币种,中国建设银行胡志明市分行的银行账户601000006022为越南盾币种;截止日余额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累计尚未到期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76,700,000.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为满足政府土地整备工作需要,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和配套的办公楼、员工宿舍等(非募投项目)工程实施地点位于同一地块。由于存在工程建设供应商重叠的情况,在公司实际支付场地建设款项过程中,财务人员以部分募集资金支付上述非募投项目场地建设费用。经公司自查,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上述非募投项目场地建设的金额为41,020,670.24元。公司及时对前述情况进行了纠正,并于本报告披露前以自有资金进行了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等额置换。前述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自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现上述问题后,及时核实了相关情况,并采取了相关人员自查问责、资金转回、完善制度流程和加强人员培训等整改措施,以确保后续募集资金使用规范。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违反《规范运作指引》《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为满足政府土地整备工作需要,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和配套的办公楼、员工宿舍等(非募投项目)工程实施地点位于同一地块。由于存在工程建设供应商重叠的情况,在公司实际支付场地建设款项过程中,财务人员以部分募集资金支付上述非募投项目场地建设费用,存在募集资金混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上述非募投项目场地建设的金额为4,102.07万元。公司对前述情况进行了纠正,并于本报告披露前以自有资金进行了等额置换。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38,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0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 总额(1)本年度投 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12,000.0012,000.004,517.059,585.0579.88%2025年6月------
5,000.005,000.00179.211,749.9835.00%2025年6月------
12,000.0012,000.002,927.122,927.1224.39%2024年12月------
9,000.008,290.96---8,290.96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8,000.0037,290.967,623.3822,553.1160.48%   
 38,000.0037,290.967,623.3822,553.116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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