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核心资产混合A (014214): 光大保德信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核心资产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光大保德信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 信核心资产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4月11日 送出日期:2024年4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光大保德信核心资产混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14214 合 光大保德信核心资产混 下属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代码 014214 合 A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03-29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2-03-29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詹佳 证券从业日期 2008-06-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或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 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交易的国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 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 投资范围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 货、股票期权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含同 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定量分析、定主要投资策略 性分析)、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衍生品投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4-03-31 3.19% 其他资产 11.96% 银行存款和结 算备付金合计 84.85% 权益投资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市值为人民币 8571639.49元,占期末净值比例 32.76%。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 100万元 1.50%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元 ≤ M < 500万元 1.20%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N < 7天 1.50% 7天 ≤ N < 30天 0.75% 赎回费 30天 ≤ N < 365天 0.50% N ≥ 365天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按日计提 1.20% 托管费 按日计提 0.20%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以及其他证券投资风险。股票投资收益会受宏观经济、市场偏好、行业波动和公司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本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可能在一定时期内表现与其他未投资的股票不同,造成本基金的收益低于其它基金;另外,由于本基金还可以投资债券等其它品种,这些品种的价格也可能因市场中的各类变化而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产生特定的风险,并影响到整体基金的投资收益。 2、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 (1)港股交易失败风险(2)汇率风险(3)境外市场的风险(4)交收制度带来的流动性风险(5)港股通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6)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7)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8)本基金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如果本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epf.com.cn,客服热线:4008-202-888。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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