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环保(30069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2:56:40 中财网
原标题:中环环保: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 中环环保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芒联系电话:0755-25869909  
保荐代表人姓名:幸强联系电话:0755-2586906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韩芒、杨景博、郭人玮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 4月 10日—2024年 4月 12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一)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二)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 (三)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者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录音、录像、 照相; (四)检查或者走访对上市公司损益影响重大的控股或参股公司。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 (2)核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的合规性; (3)查阅公司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文件。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 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支持性文件;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相关制度等有关文件; (3)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相关信息、媒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 (2)查阅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 (3)查阅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相关合同、凭证、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 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募投项目实施进展; (2)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3)抽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大额合同及其资金使用审批单、付款凭证等;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 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 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 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资料; (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行业发展状况等资料。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及股东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的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等资料。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关于重大投资、重大合同、大额资金往来等其他重要事项的相关合同、凭证、三会 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 (2)查阅行业发展状况等资料,网络搜索相关媒体报道。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部分募投项目未达预计收益:(1)惠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023年度效益未达预期系垃圾量 不饱和,产能未能完全释放所致;(2)泰安市岱岳新兴产业园供排水一体化 PPP项目 2023年度 效益未达预期主要系供水及管网工程部分尚未正式运营,暂未产生效益;(3)承德县承德绿源热 电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系项目本年度刚正式运营,垃圾量不饱和,产能未能完全释放所致。 2023年度,公司误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募投项目铺底资金 411.65万元,经自查后公司已以自有 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未对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韩 芒 幸 强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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