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环保(30069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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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3:45:1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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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中环环保: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
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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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
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环环保 |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 芒 | 联系电话:0755- 25869909 |
保荐代表人姓名:幸 强 | 联系电话:0755- 25860581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3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1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2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部分募投项目未达预计收益:(1)惠民
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3年度效益
未达预期系垃圾量不饱和,产能未能完
全释放所致;(2)泰安市岱岳新兴产业
园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2023年度效益
未达预期主要系供水及管网工程部分尚
未正式运营,暂未产生效益;(3)承德
县承德绿源热电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
益,系项目本年度刚正式运营,垃圾量 |
| 不饱和,产能未能完全释放所致。
2023年度,公司误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支
付募投项目铺底资金 411.65万元,经自
查后公司已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该事项未对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
影响。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5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3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1、海通证券关于中环环保 2022年度跟
踪报告和 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2、海通证券关于中环环保 2023年度持
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与净利润较上年
同期降幅超过 30%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结合公司财务报表分析公司业绩波动原
因,访谈公司高管了解业绩波动原因与
未来业绩改善措施,查阅同行业公司定
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公司业绩波动
符合行业实际情况,具有合理原因,不
存在不当调节情形。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 |
(2)培训日期 | 2023年 12月 13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募集资金管理、减持新规、公司治理及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规则与案例讲解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一、保荐工作概述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 |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执行 | —— | —— |
3、 “三会”运作 | —— |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变动 | —— |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1、惠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泰安市岱岳新兴产业
园供排水一体化 PPP项目、
承德县承德绿源热电建设项
目 2023年度效益未达预期;
2、2023年度,公司误使用
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募投项目
铺底资金 411.65万元 | 1、公司与政府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
协调,同时持续提升募投项目技术
水平与运营水平,降低生产成本,
不断拓展周边市场,丰富产品与服
务类型,带动募投项目效益的提升;
2、经自查后公司已以自有资金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未对募投
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根据
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学习和执行力度,管理层组织财务
部人员加强学习《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和相关规定,杜绝该类事项再
次发生 |
6、关联交易 | —— | —— |
7、对外担保 | —— | —— |
8、收购、出售资产 | —— |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 —— |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情况 | 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机构均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
持续督导工作 |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 | 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与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降幅超过
30% | 结合公司财务报表分析公司业绩波
动原因,访谈公司高管了解业绩波
动原因与未来业绩改善措施,查阅
同行业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
件。公司业绩波动符合行业实际情
况,具有合理原因,不存在不当调
节情形。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以及再融资时
股份锁定的承诺 | 是 | - |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前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延长锁定的承诺 | 是 | - |
3、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承诺 | 是 | - |
4、关于填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再融资时被摊薄即期回
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 |
5、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 |
6、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承诺 | 是 | - |
7、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是 | - |
8、关于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 |
9、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 |
10、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 是 | - |
11、实际控制人关于半年内不减持股票的承诺 | 是 | - |
12、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 |
13、部分股东股份减持承诺 | 是 | - |
14、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措施与相关主体的承诺 | 是 | - |
15、关于 2019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的承诺 | 是 | - |
16、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的承诺 | 是 | -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
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韩 芒 幸 强
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