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达(832149):国信证券关于利尔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达”“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利尔达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利尔达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277万股(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元,共计募集资金 11,38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638.50万元(总承销及保荐费用为 1,138.50万元,公司已以自有资金支付 500.00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10,746.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3年 2月 9日、2023年 3月 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1,172.51万元及以自有资金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 500.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073.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2号、天健验〔2023〕10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有 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3〕4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丰潭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3年 3月 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 2023年 3月 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0,578.67万元,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9,073.99万元。2023年 4月 10日,公司实际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9,073.99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鉴证意见 会计师认为:利尔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3〕49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利尔达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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