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禧科技(871857):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证券代码:871857 证券简称:泓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者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16日上午 11: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 5月 15日 15:00—2024年 5月 16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预计会期 0.5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森传、田博文。 (七)会议地点 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 2868号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0)。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 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做规划。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 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做规划。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3年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3年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2024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及经营目标,结合公司 2023年财务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公司总股本为 74,007,152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2,202,145.60元。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七)审议《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法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九)审议《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汇报 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定清)》(公告编号:2024-024)《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以祥)》(公告编号:2024-025)《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明)》(公告编号:2024-026)。 (十)审议《关于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30)。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十三)审议《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向重庆市淋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位于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 2858号的厂房,租赁面积 8,328.00平方米,租赁期间 2024年 5月 1日至 2026年 4月 30日,租赁金额未税为 1,998,72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4.1审议《关于公司 2024年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对于在公司担任除非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报酬;对于不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股东代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14.2审议《关于公司 2024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津贴以聘任协议为准。 14.3审议《关于公司 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构成。其基本工资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逐月发放。绩效奖金以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管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十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对于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监事,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报酬;对于不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股东代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二);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六)、(十一)、(十三);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十四)、(十五);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5、办理登记手续,可以用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 5月 16日上午 9时至 10时 30分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 2868号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江超群 联系电话:023-40720888 联系地址: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 2868号 (二)会议费用:股东自行承担 五、备查文件目录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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