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子软件(872953):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5:26:10 中财网
原标题:国子软件: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1376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
二、 1-5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
电话:86(10)58350011传真:86(10)58350006
www.dahua-cpa.com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1376号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子软
件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国子软件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国子软件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
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国子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国子软件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国子软件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国子软件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国子软件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学生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德生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
531902883510616129,800,000.0024,922,993.59
86611776101421009477122,050,235.8560,625,204.73
251,850,235.8585,548,198.32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详见下文“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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