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利君股份(002651):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4-19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33,46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主营粉磨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制造业务和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所处行业情况如下: (一)粉磨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制造业务 1、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粉磨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制造业务主要从事以辊压机(高压辊磨)为核心的粉磨工艺系统装备研发、设计、制造和服务,产品用于水泥建材及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工业原料的粉磨。该板块业务主要依赖于下游水泥、矿山、钢铁冶金行业的发展,公司粉磨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制造业务与下游行业、宏观经济及国民基础建设发展紧密相关。 随着辊压机(高压辊磨)粉磨工艺技术的不断优化创新,设备耐磨技术得到大幅度提高,我国粉磨装备生产企业已具备完全独立的研发和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已接近甚至超过了国外同类产品,设备性能达到甚至优于进口设备。根据国家战略规划及行业节能减排要求,具有低能耗、低污染、低资源消耗及能实现工业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高附加值再利用的新设备、新产品将不断出现,粉磨系统设备将会向低耗、高效、大型化方向发展。 2023年度,国民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但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经济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在水泥建材行业方面,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多重因素影响,下游水泥建材生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放缓对公司业务形成一定影响。在冶金矿山行业方面,受采矿企业对设备更新换代、产业技改升级等因素影响,对公司业务形成积极影响。 2、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高效、节能、环保的辊压机及其配套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持续对技术中心研发投入,具备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拥有专业的技术研发团队,努力优化产品性能、粉磨系统工艺,并延伸产品应用领域。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成为以辊压机(高压辊磨)为核心,为客户提供高效节能粉磨系统装备及配套技术服务的国内领先的行业知名企业。 (二)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 1、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主营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军用、民用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 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广泛涉及产业链上下游军工、民用及通航等多个领域和产业,是整个航空航天制造产业链的核心环节,其工业制造体量大,且种类繁多、工序复杂、专业性强,对各环节零部件设计、制造、加工和装配有着较高的工艺要求与技术壁垒;同时基于航空器高速、高稳定性、高安全性的要求,对各环节零部件的设计、制造、装配、质量、精密性等有着较高的工艺要求与质量标准。 经过多年的积累,我国航空航天制造行业发展较为迅速,国内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企业已基本掌握先进的数控加工技术和制造关键技术,具有复合材料加工、特殊工艺制造、大型钣金零件成型加工能力。 但仍存在航空航天零部件产品体系不完整,基础研究薄弱,技术储备不足等诸多问题。 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是国家政策重点扶持的战略性产业,行业正处于发展期。其作为我国制造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鼓励政策的支持和民营企业的加入,高新科技的研制将进一步提升军用飞机的性能水平以及民用航空的安全水平,将会推动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朝着质量更高、品类更新、功能更强的方向发展,提升我国航空航天制造产业的整体实力。 2、行业地位 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成立于2008年,其业务涵盖航空钣金零件的开发制造、航空精密零件数控加工、工装/模具设计制造、航空部件装配及航空试验件及非标产品制造,生产的零部件应用于多型号军用飞机、大型运输机、无人机等,承制了中国商飞C919部分主要零部件外包加工。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对德坤航空的投入,逐步扩大生产能力,累积了更加丰富的零件加工能力和部件装配经验,逐步形成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综合配套能力,业务规模和技术水平在区域内居行业领先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 6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增资3,000万美元(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21年6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增资事项无进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23年2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生产车间扩建技改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成都利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生产车间扩建技改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公司公告)。 3、2023年2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 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2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4、2023年3月,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3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5、2023年4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23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6、2023年4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内控制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运作和管理业务,业务期限为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有效,单笔业务不超过一年。本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23年4月27日、5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7、2023年4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额外币(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套期保值等银行业务。上述额度有效期为三年,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若续作授信无需再出决议,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23年4月27日、5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8、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股东大会决议购买理财产品的详细情况请参见相关情况详见2023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9、2023年8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65人解除限售股份数量319.2万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股份319.2万股已于2023年9月11日上市流通(相关情况详见2023年8月29日、9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10、2023年8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新加坡全资子公司拟购买房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不超过1,000万美元在新加坡购买办公用房产,并授权利君控股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办理本次购买办公用房产相关事项(包括不限于确定地理位置、交易价格、交易对手、付款方式、协议签署等)(相关情况详见2023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签字盖章页)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何亚民 2024年4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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