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西陇科学(002584):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24-025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85,216,4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 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以化学试剂和原料的产业互联为主体,以半导体、新能源行业和生物医药行业的解决方案为 两翼”发展战略,以市场需求作为发展导向,以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作为工作重点,把握市场机遇,调整产品结构,拓 (1)主业做细做专,新业务积极拓展 对于化学试剂公司而言,拥有越来越丰富的产品线是业务持续增长的动力之源。报告期内,公司不断进行产品新产 品研发,陆续完成了乙丙橡胶催化剂三氯氧钒、医药中间体 2-乙氧基苯甲酰氯,湿电子化学品去毛刺液等产品自主研发。 同时,公司根据客户的特定标准完成了多种定制化学品及环保试剂的开发,积极参与能源企业 CCUS【指碳捕集、利用与 封存】 技术研发,探索完善碳捕集、碳封存的技术路径,应对双碳背景下新产品及新技术的挑战。 随着全球“双碳”进程的推进,2023年全球光伏市场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国内光伏行业发展尤为突出,光伏产业各 环节供需保持较高增长态势。受此影响公司应用于光伏行业的产品如硝酸银等产品收入取得了较大增长。同时公司以硝 酸银为基础,向银粉、导电材料领域研究和探索,增强在光伏及新能源领域产品供应能力。 报告期,公司功能型湿电子化学品的量产转化顺利推进,去毛刺液、铝蚀刻液、铜蚀刻液均实现批量交付,产品类 别不断扩展,提升公司湿电子化学品市场竞争力,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2)西陇智造 报告期内,生产管理数字化智能化进一步深入,汕头、成都、佛山三大生产基地都积极推进生产自动化进程。汕头 生产基地液体自动化包装线正式投入使用;四川生产基地半自动化产线上线,生产效率显著提升。佛山工厂加快实施生 产现场数字化改造,持续推进生产运营“可视、 可控、可管”,逐步实现生产作业全要素、全过程的实时感知、动态分 析、监测预警、智能调控和自适应优化,数字化工厂顺利验收通过。 (3)技术引领 报告期内,公司被评为“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化学试剂)”,四川西陇获得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 业认证。电子化学品高纯盐酸、环保级过硫酸钾通过“2023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共 申请专利13项,获得专利授权14项。公司参与起草了溴化钾、六水合硝酸锌、六水合氯化钴、硝酸锶四项化学试剂的 国家标准以及正辛醇化学试剂等4项团体标准。 报告期内,根据《广东知名品牌评价通则》团体标准(T/GDBRAND 001-2021),经广东知名品牌评价专业委员会评 价,评定“西陇科学”为“广东知名品牌”。依据广东省工信厅公布的《2022年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公示 名单》,公司被评为“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化学试剂)”。 (4)供应链建设 试剂品种多达几十万种,下游客户需求分散,企业产品线广度成为重要壁垒之一。试剂公司也并不能覆盖百万个SKU的所有产品,为了尽可能实现渠道价值和满足客户需求的最大化,针对某些特殊品类采用供应链模式不可避免成为 当前发展阶段的重要补充。“十四五”规划则提出要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利用高效的供应链和物流体系,前瞻性、多路径布局新兴技术,报告期内开展了多 种新能源相关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用更加丰富的产品矩阵、支撑业务持续增长。 (5)精益管理,提质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质量体系建设工作,汕头、佛山、四川三大生产基地 QMS系统全面上线运行,生产、包装、 检验记录真实可追溯,进一步加强生产环节的管控,保障产品质量。打造样板车间形式推进精益管理,细化人员操作, 推进标准化执行。加强供应商管理,对采购业务进行动态管理,结合供应商评价结果,筛选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战略合 作供应商,提供优质稳定的服务保障 公司持续推进流程变革和组织优化,激活组织和队伍的创新能力;持续完善合规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内控整改,有 效管控风险;完善国内销售渠道体系的搭建,提升产品及服务的专业性、精准度和效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 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 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 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 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 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适用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 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 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少群 2024年4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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