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泰股份(001260):国信证券关于坤泰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坤泰股份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3 号文《关于核准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3年 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75.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4.2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026.25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623.2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403.02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 年 2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100Z0003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3年 2月 20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7,991.69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7,991.69万元;(2)2023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0,472.58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18,390.59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140.91万元,手续费 0.33万元,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11,000.00万元,投资收益 276.5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 12月 31日余额合计为 7,807.73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 2月 2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发区支行”)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在招商银行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535902465010999)。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 2月 20日,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科技支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开发区支行”)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在青岛银行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82020200288324)。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 2月 20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烟台分行”)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60101290157230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 2月 2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开发区支行”)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在中国银行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2547844710)。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 2月 20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烟台分行”)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689999101300029731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 7月 18日,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鑫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实际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体)与中信银行烟台分行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601012901572737)。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7,012.43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烟台坤泰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产2 业园项目”、“年产 675万 m 高档针刺材料和 15,000吨 BCF纱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四个项目的投资。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 3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7,991.69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 326.06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3]100Z0066 号《关于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公司已于 2023年3月完成资金置换。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 2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11,000.00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发生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除购买理财产品外,其余资金均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 417.47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年 1月 22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为“偿还银行贷款”,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合计 4,121.09 万元,占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11.64%。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100Z0305 号),报告认为:坤泰股份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坤泰股份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敬涛 傅国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附表 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同时由于公司贷款利息高于流动资金理财收益,为降低公司的 财务费用,公司将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附表 2: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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