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星股份(30042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4月 22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公司二楼 1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施祥贵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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