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翔药业(60322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翔药业”、“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和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奥翔药业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81元,共计募集资金 31,24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2,7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8,49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于 2017年 5月 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890.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6,599.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34号)。 2、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5,206,37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7.62元,募集资金总额419,999,994.6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2,059,628.6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07,940,366.01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0年 12月 8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天健验〔2020〕583号《验资报告》。 2、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3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1,754,28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2.29元,募集资金总额484,903,079.5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969,297.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73,933,781.92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3年 1月 18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天健验〔2023〕29号《验资报告》。 2、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公司于 2017年 4月 26日分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12月 24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有 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3月 1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麒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正药业”)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麒正药业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补充营运资金缺口,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改善公司流动性指标,优化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其他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2)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2022年 12月 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截至 2023年 12月 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 2023年 12月 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3。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 4月 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83,722,219.27元。该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4412号);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该次置换事项。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3,722,219.27元。 (3)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2023年 4月 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 4月 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投资相关产品。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补充营运资金缺口,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改善公司流动性指标,优化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其他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结论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奥翔药业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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