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路(000510):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4—28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第四次董事局会议、第十二届第四次监事局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1998年在原西安 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吕桦;截至 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5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人。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业务收入 47,663.2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834.1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808.66 万元。 2023年度为35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服 务收费总额5,852.2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树杰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侠女士、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树杰先生和徐宜丰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杨树杰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4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08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合伙人,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王侠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1997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99年11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25份。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徐宜丰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业务服务工作,有6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17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支付的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10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费用65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确定。双方协商同意若因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上述费用由双方协商予以重新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希格玛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 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执行公司 2023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认可希格玛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建议续聘希格玛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了第十二届第四次董事局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希格玛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二届第四次董事局会议、第十二届第四次监事局会议决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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