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路(000510):董事会决议

时间:2024年04月27日 18:51:04 中财网
原标题:新金路: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4—21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第四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第四次董事局会议通知,于 2024年 4月 15日以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层公司中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董事长刘江东先生、董事刘祥彬先生、杨毅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局主席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
事局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公司所在氯碱行业,受宏观经济环境及下游市场需求减弱等因素影响,整体呈现下滑趋势,全行业出现大面积亏损,鉴于公司2023年度出现较大亏损,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实际情况,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定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审核意见。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局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更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
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部分应收款项、存货及其他长期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4,218.19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218.19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估
计变更的议案》。

为更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目前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中“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公司变更后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更趋于合理,将使公司财务信息更为客观。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
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九、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增长和经营需要,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间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信托、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时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12.50亿元。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年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确保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审计事项有序进行,公司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
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议,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将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审核意见。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至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局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十五、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与该议案利益相关的董事刘江东、彭朗、刘祥彬、成景豪和吴洋回避了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第一、二、三、四、八、九、十、十二、十三、十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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