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002487):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金重工”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82,088,349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7.3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065,999,835.15元,扣除承销费用、会计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6,892,064.48元(不含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59,107,770.6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9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54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2年12月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相关费用合计762,429,965.11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762,429,965.1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前述资金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0001号)。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3年1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3年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10.1亿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授权的投资额度。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辽宁阜新彰武西六家子250MW风电场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8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94)。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大金重工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3年度》(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1373号),发表意见为:“大金重工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大金重工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钦佩 孙鹏飞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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