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庭国际(000056):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劳丽明)

时间:2024年04月27日 20:06:17 中财网
原标题:皇庭国际: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劳丽明)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劳丽明)

本人作为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提出建设性建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劳丽明,1959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深圳普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人对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情况报告。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议情况

本报告期 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现场出席 董事会次 数以通讯方 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 数缺席董事 会次数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7421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报告期内,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重要审计事项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同时对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认真研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和2023年度薪酬发放给予审查。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66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情况如下: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事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考核指 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等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定期听取审计部门工作汇报,审阅内部审计材料,审核会计师提交的年度审计计划,通过召开沟通会议等方式听取会计师关于公司审计关注事项、审计进度的汇报,与其进行充分交流,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现场出席股东大会听取投资者意见,查看公众投资者与公司互动记录,了解投资者对公司关注事项。同时,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七)现场办公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他时间,持续跟踪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重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通过调研等方式对公司业务发展、运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意见。

三、重点关注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于公司报告期内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3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过程中的正常、合理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公司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经核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本人重点关注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并持续关注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的相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3、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3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人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四、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资料及时、详细,对独立董事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劳丽明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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