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汇新材(00280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熔显)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熔显 已离任) 本人作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自本人 2017年 9月起担任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 2023年 10月 8日届满。作为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现将 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介 本人张熔显,男, 1975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 本人于 1996年 8月至 2001年 2月,任职中国建设银行无锡分行任信贷员;2001年 2月至 2003年 4月,任深圳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原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职务;2003年 4月至 2023年 1月,任无锡德恒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监事;2014年 9月至今,任个体工商户-锡山区德恒方管理咨询中心经营者;2016年 9月至今,任无锡润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 9月至 2023年 10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 9月起任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 11月起任无锡奥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 1月起任无锡春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且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4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积极领导审计委员会开展工作,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督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详细审核对外投资项目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部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相关资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指导和监督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 2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范围、公司 2023年度经营业绩、工作表现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业绩考核,并制订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还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的相关议案。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 1次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审核了第五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确保公司管理层的稳定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 (4)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 1次,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亲自参加了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报告期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一)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二)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四)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及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审计工具和方法论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提示会计师加强对审计委员会的提示与沟通。 六、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后仔细查看披露信息。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 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七、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出席、列席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密切保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八、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下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自己的作用。望公司在今后能够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对我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九、联系方式 姓名:张熔显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独立董事:张熔显 2024年 4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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