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泰胜风能(300129):2023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泰胜风能:2023年年度报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23 2024年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郭川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2024年度相关经营计划等内容,不构成公司对2024年度经营业绩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包括: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项目合同延期的风险、市场竞争的风险、内部经营管理的风险、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国际贸易政策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细内容请参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三)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934,899,2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34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5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73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 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社会经济复苏,社会用电量、清洁能源发电量整体稳步增长 2023年全球经济全面步入复苏进程,经济发展拉动能源需求增长,社会总体用电量随之更显著上升。尽管仍受到一 些国际性问题的影响导致复苏幅度承压,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尤其是亚洲市场仍为世界产值发展提供强劲增长动 力。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2023年世界 GDP比上年增速预测为 3.1%,亚洲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 GDP比上年 增速预测为 5.4%。中国的增速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保持领先,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 增长 5.2%。基于此,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3年中国全社会用电量 92,241亿千瓦时,同比 2022年增长 6.7%,增速 较 2022年增加 3.1个百分点。 公司的主要业务属于风电行业的风电装备及风力发电细分领域,所在行业属经济新动能,持续稳健成长。根据国家 统计局数据,2023年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中装备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 6.8%,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 33.6%;绿 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2023年全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与上年持平,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 清洁能源发电量 31,906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增长 7.8%。2023年清洁能源发电量占中国全社会用电量达 35%,新能源整 体用量随经济社会发展同规模增长。 2、全球风电市场持续高增长,中国稳居海陆新增装机容量第一大市场 根据 IEA(国际能源署)的数据,2023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 510GW,同比去年增长接近 50%,为过去二十年来增长率最高的一年。根据 GWEC发布的《2024年全球风能报告》,2023年度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为 116.6GW, 相较于 2022年增长 50.26%;其中陆上风电装机 105.8GW,占新增装机总量 90.74%、同比上升 53.78%;海上风电装机 10.8GW,同比上升 22.73%。2023全球风电装机的增长主要来自于中国市场的 75.66GW,占全球装机的 64.89%、同比 2022年上升 101.06%;新增装机总量较大的其他国家及地区主要集中在美洲、欧洲、亚洲,包括美国、巴西、德国、印 度、荷兰、瑞典等。中国海上风电、陆上风电装机量均位列全球第一,2023年中国陆上风电新增装机 69.33GW,同比 2022年增长 112.8%;美国、巴西为全球第二、第三大陆上风电新增市场。中国海上风电新增装机 6.33GW,同比增长 25.36%;荷兰、英国则是 2023年第二、第三大的海上风电新增市场。 在能源安全及碳减排目标驱动下,欧盟委员会在 2023年通过《净零工业法案》,支持风能行业的政策措施计划,并 在年末之际,由欧盟成员国签署《欧洲风能宪章》,促进风能产业发展及帮助各国实现可再生能源目标。2023年 11月,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COP28)在阿联酋迪拜召开,超过 100个国家承诺到 2030年将全 球可再生能源使用量增加到目前的三倍,开启了全球气候进程的新篇章,也巩固了全球不可逆转的绿色低碳转型趋势。 根据 GWEC的预测,2024年到 2028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每年年均增速达到约 9.4%。根据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发布的第 2024/003号公告,澳大利亚工业科技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风电塔筒作出的反倾销 日落复审终裁,决定不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现行反倾销措施于 2024年 4月 16日到期后终止。澳大利 亚反倾销措施的终止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产品长期出口澳大利亚,与客户保持密切友好的合作,积累了较丰富的业 绩案例,具有良好的市场口碑,即使不考虑过去反倾销 0税率的外部优势,公司产品本身在澳大利亚也具有较强的市场 竞争力。 海外业务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重点之一,公司积极持续开拓海外业务,与多家国际知名企业建立了深厚的合作关系, 近年来公司海外订单稳定持续增长。公司专攻出口产品的生产基地扬州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已于 2023年顺利投产,为 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再添强劲力量。 3、中国风电占全国发电装机总量 15%,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占总装机容量比重首次突破 50%,风电成本进一步下降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中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已约达 4.4亿千瓦,同比增长 20.7%、占全国发电总装机量的 15%; 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占总装机容量比重首次突破 50%、达到 53.9%。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 2023年我国风电完成投资额超 3800亿元,从地区分布来看,陆上风电项目集中在辽宁、甘肃、新疆;新建大型海上风 电项目集中在广东、山东,2023年全国共有 21个海上风电项目通过核准批复,总装机容量达 10GW。 2020年,我国对外宣布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减排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年前 实现碳中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左右,到 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 12 亿千瓦(1200GW)以上。为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能源体系是重要手段之一,包括大力发展可再生能 源、建立全国绿色电力交易体系等。中共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也提出了能源革命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在“碳达 峰”“碳中和”目标下,国家积极出台引导政策,提升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力,引导风电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2023年国家政策持续推动风电产业规模扩大,行业相关的国家级重点政策发布达 40个,省区市等地方级政策超过300个,引领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主要以乡村及分散式风电拓展、消纳机制、海上风电建设引导等领域为主。 2023年 1月,中央 1号文件下发,明确提出“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2023年 3月,国家能源 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2023年 7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 提升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加强农村电网 发展规划与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衔接。统筹可再生能源开发、农村负荷增长等情况,在深入挖掘消纳潜力基础 上,有序推进农村电网建设改造,提升农村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承载能力,实现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多元化负荷的安 全可靠、灵活高效接入,促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2023年 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 《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将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 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产生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的“全覆盖”,对风光发电的消纳提 供多元化支撑。2023年 10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将 分散式风电项目纳入许可豁免范围,不要求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2023年 11月,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探索推进海域 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通知》,明确可以立体分层设权的用海活动,推动海域管理模式从“平面”走向“立体”,进一步 规范未来海上风电等新能源项目的海域使用,促进海洋经济发展。 2023年,中国风电技术创新发展路径仍以机组大型化、进一步降低海上风电与陆上风电开发成本为主,塔架高度进 一步提升,单机容量稳步增大,叶片长度持续增加,陆上的超高钢混塔、海上漂浮式风电机组等均在应用层面实现了突 破。同时,随着风机大型化、风电安装和运维的技术创新、风电投资风险的降低,风电成本进一步下降。根据中国可再 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统计,2002年至 2023年我国陆上风电平均度电成本从 1.5元/千瓦时下降 88%至 0.15元/千瓦 时,2009年至 2023年我国海上风电平均度电成本的降幅达到 74%至 0.33元/千瓦时。根据其预测 2022年到 2030年,中 国海上风电度电成本将整体降低 19%至 23%。根据 IRENA(国际可再生能源署)预测,到 2030年,陆上风电成本将在 2018年的水平上下降 25%,海上风电将在 2018年的水平上下降 55%。在降本趋势下,虽然制造业降成本的压力不容忽 视,但是由此带来的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也是风电市场空间不断扩大的动力,同时产业成熟度的提升也增强了业内优质供 应商的竞争力。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对风电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持乐观的态度。虽然目前国内风电设备制造行业竞争较为 激烈,但公司作为风电装备制造行业历史最悠久的企业之一,技术实力雄厚、工艺水平先进、产品质量可靠,在行业内 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同时,公司会通过不断完善市场布局、积极推动产业升级、灵活调整市场竞争策略等方式持续加码 自身竞争力,继续保持在国内风电塔架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风电及海工装备制造业务 公司主营风电及海工装备业务,主要产品为自主品牌的陆上风电装备,包括钢制塔筒及钢混塔筒;以及海上风电及 海洋工程装备,包括海上塔筒、导管架、管桩、升压站平台及相关辅件、零件等。上述业务经营模式主要是以销定产,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国家相关产业及行业政策、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收入确认项目数量、应收款回款、人民币汇率 2、零碳业务 公司积极探索风电场开发与运营等零碳产业链相关的业务拓展。报告期内,公司持有河南嵩县 50MW分散式风电场; 此外,公司正在华南、西北等地区积极推进风电场相关项目。零碳业务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3、创新及其他业务 公司坚持改革创新发展思路,积极投入高端智能制造的研发与供应链能力提升、打造完善多元化产品服务体系的创 新业务,孵化培育创新技术的研发与业务应用。创新及其他业务在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属于风电塔筒及海洋工程装备等并行的高端装备制造企业,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风机塔架等风电装备的研发、制 造与销售,在风电装备行业深耕多年。公司核心竞争力在报告期内继续保持,主要体现在: 1、产品质量和产品多元化革新优势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产品革新,制定了严格的质量管理标准和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在高端产品 方面的批量化生产能力及国际标准化程度。2023年,公司开拓了钢混塔筒产品,为客户提供超高塔的新型产品制造服务。 公司生产的产品包括 9.5MW风机塔架、日本浮体式海上风机塔架、大型分片式塔架、175米斜拉塔、170米超高钢混塔、 13.6MW海上风电导管架、2300吨级大单桩、高端升压站平台等行业领先产品。 2、经营规模与生产资质优势 风电场建设前期资本投入较大、安装施工成本较高、运行维护周期较长,而塔架、管桩、导管架等风电装备作为风 力发电系统的支撑结构,属于大型钢结构产品,行业内一般要求该等产品的可靠使用寿命在 20年以上。因此下游客户在 选择供应商时,生产资质与经营规模是对工艺创新能力、生产加工能力、质量控制能力、交货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 最好的保障。公司作为风电装备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业务规模位居行业前列,规模优势明显。同时,公司资质优良, 体系建设较为完善,已通过 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3834焊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EN1090欧盟钢结构制作资质认证、日本 国土交通大臣钢结构制造许可认证、DNV挪威船级社认证、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等认证,并获得大量国内外 知名企业的供应商认证。 3、品牌与客户资源优势 作为国内最早从事风电装备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深耕公司已发展成为生产规模化、产品系列化、服务一体化,具 有全球影响力的陆上、海上风电装备及高端海洋工程装备专业制造商,连续多年蝉联全球新能源企业 500强。在风电装 备制造领域,拥有自主品牌的国内企业较少,公司自主品牌“TSP”“泰胜”“蓝岛 BlueIsland”的产品凭借十余年如一 日的过硬质量与优质的售后服务,受到国内外众多客户的认可;2023年,公司控股混塔公司“中汉能源”后,开拓了混 凝土塔筒业务,成为风机塔架业内少有的钢混塔制造一体化制造商,进一步为客户提供多元化、适应不同资源条件的产 品。泰胜风能在风能装备、海洋工程行业享有高度品牌美誉度,凭借持续的技术开发投入、严格的质量控制、先进的生 产工艺和成熟的经营管理,公司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产品口碑及品牌形象,与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的紧密 合作关系,是全球最大的风机整机制造商 VESTAS在中国的首家合格供应商,也是国内风机整机龙头企业金风科技 5A 级供应商。 4、技术工艺优势 风机塔架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高端风电装备要求更高(如:法兰平面度要求、法兰的内倾量要求、焊缝的棱角要 求、错边量控制、厚板焊接和防腐要求等),而对于导管架、超大管桩等海上风电装备,相关工艺难度会进一步提高。 公司在陆上、海上风电装备领域拥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专业的研发与技术团队,在风 机塔架等风电设备的工艺技术方面处于国际领先地位,承担了多家国内外整机制造商的陆上钢塔、柔性塔及海上风电管 桩、导管架的样品制作工作,多次填补国内陆上及海上风电装备的行业空白。公司牵头起草了国家标准《风力发电机组 塔架》(GB/T19072-2022),并参与起草了国际标准《Wind Energy Generation Systems - Part 6: Tower and Foundation Design Requirements》(IEC61400-6:2020)。公司及旗下企业拥有多项专业资质认定,包括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 上海市专精特新、上海市企业工程中心、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等。随着风机塔架的升级和结构的 变化,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工作,并持续推动专利项目研发及申请保护工作,现已在风电和海洋 工程领域获得 300余项有效专利,涵盖设计、工艺、制造技术、质量检验、配套新型工装等多个方面。 5、产能布局优势 塔架、管桩、导管架等风电设备零部件产品呈现体积大、重量大等特点,一般情况下行业内企业综合成本结构中运 输成本占比较高;近年来随着风电行业主流机型大型化趋势愈发明显,运输亦成为制约风电设备零部件生产企业业务发 展的瓶颈之一。公司多年来深耕主业,在全国布局了华东、华北、西北、东北、华南五个战略区域、十余个生产基地, 公司攻出口产品的高端生产基地扬州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已于 2023年顺利投产,风电钢塔及海工最大年产能可达 100 万吨;同时,公司在河北张家口市、广西钦州市设有自有的混塔制造基地。公司的产能布局可以有效降低运输成本、提 高产品竞争力、加强公司与供应商及客户间业务黏性,有利于提升公司现场技术服务及售后维护服务能力。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1)主营业务经营业绩概述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9,240.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751.83万元,同比增长 6.37%。影 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如下: 1)陆上风电发展态势良好,报告期公司陆上风电装备类产品实现收入 349,389.70万元,同比增长 31.08%;本报告 期公司通过中汉能源进军混塔领域,实现营业收入 0.48亿元; 2)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有序整合有效释放陆上风电业务的产能,公司出货情况较上年末相比有所改善; 3)2023年内公司承接国内海上塔架订单业务量有所增长,海上风电装备的生产量和销售量均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4)零碳业务(风力发电)2023年度实现收入 3,152.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3.84%。 (2)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风电及海工装备制造业务 风电及海工装备制造业务报告期内属于公司核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风电及海工装备制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45.74 亿元,其中陆上风电装备(含混凝土塔筒)实现营业收入 34.94亿元,同比增长 31.08%;海上风电及海洋工程装备实现 收入 10.80亿元,同比增长 173.31%。 报告期内,公司扬州泰胜生产基地落成并投产,该基地专为大型、高端塔筒产品而设计建设,以出口产品为主,设 计产能为 25万吨。目前,扬州生产基地正处于产能爬坡期,在产能逐步稳定后将成为公司塔筒产能中坚力量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成为中汉能源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60%),将混凝土塔筒正式列入了公司业务版图。中汉能源在报 告期内处于业务开展初期布局阶段,在上海、湖北、甘肃、江苏、辽宁、河北等地布局了混塔生产制造的合作基地,并 在河北张家口和广西钦州筹备自有混凝土塔筒生产基地。截至本报告发布日,中汉张家口混塔制造基地和钦州混塔制造 基地已投入使用。 2)零碳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风力发电的开发工作。公司控股子公司嵩县泰胜自有的嵩县 50MW风电项目在 2023年度实现风力发电并网量 72,393.45 MWh,同比增长 13.06%。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在广西、新疆等多地同步开展风电开发项 目前期工作。 3)创新及其他业务 公司旗下子公司泰胜投资全力打造多元化的产品服务体系,报告期内泰胜投资参股投资了南通鋆鼎精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4.8%的股权、广开首席(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9%的股权、广州电投新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的股权。该 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 (3)订单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执行及待执行订单共计 384,221万元,具体如下: 1)按产品分类情况说明: A. 陆上风电装备(含混凝土塔筒)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 421,661万元,完成 377,984万元,截至期末在执行及待执 行 298,627万元; B. 海上风电及海洋工程装备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 126,460万元,完成 122,037万元,截至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78,960万元; C. 其他订单截至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订单 6,634万元。 2)按区域分类情况说明: A. 国内订单本报告期新增 426,133万元,完成 386,370万元,截至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 251,155万元; B. 国外订单本报告期新增 152,502万元,完成 139,380万元,截至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 133,066万元。 (4)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共 8,576.26万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8,576.26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已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总额 204,626.67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之承诺项目累计投入 38,472.49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项目累 计投入 59,384.72万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106,769.46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所有募集资金均已使用 完毕。 2023年度使用的募集资金,投向均为“扬州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 25万吨塔架项目”,用于扬州泰胜的土地购置、工程建设、设备购置等;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投资已基本完成,扬州泰胜已投产并开始试生产,目前正处于产 能爬升阶段。 (5)技术研发及知识产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船舶与海洋技术 船用起重机制造要求》(GB/T 42689-2023)、《船舶与海 洋技术 航行及浅水工程船 起锚绞车》(GB/T 42799-2023)、《船舶与海洋技术 海上环境保护 5ppm油水离用储罐和管 路系统》(GB/T 43124-2023)以及《风能发电系统 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和基础设计要求》(GB/T 42600-2023)以及《海 上风力发电机组基础附属构件设计要求》(NB/T10988-2022)和《海上风力发电机组 外平台起重设备规范》(NB/T10994-2022)等 4项行业及团体标准已发布实施。另有 7项公司参与起草的标准正在送审或起草中。 公司及子公司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工作,与同济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等多所高校保持良好的共同研发合作,并 持续推动专利项目研发及申请保护工作。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新获授专利共 28项;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 公司拥有的有效专利共计 305项,其中 61项为发明专利、244项为实用新型专利,除此之外还另有 4项 PCT专利、4项 日本专利、2项德国专利、4项软件著作权,涵盖设计、工艺、制造技术、质量检验、配套新型工装等多个方面。报告期 内公司研发人员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共 4篇。 同时,公司注重品牌(商标)长效化管理,继续跟进“TSP”“泰胜”“蓝岛 BlueIsland”“蓝岛”“TowerX”等 商标的全类别注册保护工作,并加强“TSP”商标作为著名商标的宣传使用。 (6)体系建设情况 2023年度,公司的认证体系更新工作有条不紊地继续推进,各项体系认证与维护工作稳步落实。公司新获得了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的认证,公司及各子公司正常完成了 ISO3834-2焊接质量体系、EN1990-1/2、ISO9001、ISO14001、ISO45001等相关已有体系认证和国家认证的复审换证工作,同时更新并维护了 Vestas、上海电气、金风科技、 运达、Nordex、国电投等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供应商资格认证或 ESG审核。报告期内,公司分别通过了上海市绿色工 厂和国家级绿色工厂评审,获得了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绿色工厂”的荣誉称号。 (7)内部经营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了管理体系和组织结构,强化集团对下属企业的经营和运营管理,维护总部管理模式的 高效运行。为规范报告制度和沟通体系、提升工作效率,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例如,公司持续升级集团 OA(自动化办公)系统,将总部以及各级子公司均纳入集团 OA管理;同时公司升级了 ERP (企业资源管理)系统,强化业财融合;并着手开始建设 MOM(制造运营)、HRM(人力资源)等业务系统,提高公 司数据挖掘、科学决策和跨地区域、跨部门协同水平。 另外,在业绩考核与评价方面,公司以中期发展战略规划为导向,继续深化组织绩效和员工绩效的管理,提高企业 管理规范性。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泰胜风能组织绩效管理办法》,初步建立了以集团为范围的组织绩效考核体系, 分层分类对各部门和各单位/组织绩效进行考核,形成可跟踪、可量化的细化考核项。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单位:元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陆上风电装备总销售量比上年同期实现了 30%以上的增长,主要原因包括:1)国内区域市场陆上风电发展态势良好,公司通过产能规划布局整合有效释放陆上风电业务的产能,出货情况较上年末相比有所增长;2)报告期 内公司成为中汉能源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60%),切入混凝土塔筒赛道,新增的混凝土塔筒给公司陆上风电装备业务带 来了一定的增量。 本报告期,海上风电装备的生产量和销售量均比上年同期增长 30%以上,主要原因为相比去年海上风电市场整体不 佳导致基数较低,公司承接国内海上塔架订单业务量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改善。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无。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本报告期新设 5家子公司、购买 1家子公司,同时注销 5家子公司。 本报告期新设 5家子公司,分别为:泰胜蓝岛(乳山)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鸡西泰胜风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钦州泰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泰胜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泰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原“乌鲁木齐泰胜新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 本报告期购买 1家子公司的控制权,为:中汉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本报告期注销 5家子公司,分别为:通辽市泰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鲁县泰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泰胜风能 (新巴尔虎左旗)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泰胜风能(河北)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泰胜新能(唐山)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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