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农商行(002958):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本行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本行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行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本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本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本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本行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本行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总行部门、分支机构及并表附属机构。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本行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本行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信贷业务、理财业务、票据业务、资金业务、贸易融资业务、代理业务、国际结算业务、存取款业务、财务管理、运营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科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履职回避制度和执行、合规管理、综合管理等经营管理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包括重点业务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系统管理和运行安全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本行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以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本行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行相关制度、流程等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行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本行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经评价,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现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对于报告期内存在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对经营管理不构成实质性影响,本行已及时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以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2024年,本行将紧紧围绕总行党委“三年三步走”战略步骤,锚定“内控合规标杆”银行的战略目标,遵循“内控严密、风控有效、经营稳健”的标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控制度执行力度,促进全行稳健发展。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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