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000883):证券投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 2023年度 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 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为坚持实体运营与资本运作相结合,有效拓展金融业务, 增强盈利能力,2018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长江证券公开发行可 转债配售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长江证券公开发 行可转债配售,投资金额不超过4.585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决议及《公司证券投资 业务管理办法》开展证券投资业务。 二、2023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证券买入,期初持有的长江证券可 转债在报告期内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481,284.10元。截 至报告期末,公司仅持有长江证券可转债,期末账面价值为 67,164,039.35元。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详见下表: 2023年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表 单位:元
(一)公司2023年度内无新增证券投资资金; (二)上述证券投资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之情形; (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贷款及 专项财政拨款等专项资金进行新股、基金申购,或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债券等的交易,以及委托理财等情形。 四、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有证券投资相关制度,已建立较为完善的证券 投资决策、操作、监督流程,通过有效措施加强投资决策、 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防范和控制投资风 险。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规章》 《公司证券投资内控制度(试行)》等规定和内部控制制度, 规范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实现投 资风险的可控性,全年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 度的行为。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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