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晶科技(001269):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7日 23:01:26 中财网

原标题:欧晶科技: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内蒙古欧晶石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晶有限”),欧晶有限系由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余姚市恒星管业有限公司和宁夏晶隆石英有限公司三家法人股东共同出资组建的公司。2011年 1月24日,欧晶有限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蒙)登记私名预核字[2011]第154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015年11月10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全体股东签署的《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以各发起人所享有的内蒙古欧晶石英有限公司2015年8月31日的净资产折资入股,共同发起设立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万元,股东为内蒙古欧晶石英有限公司的股东。2015年11月30日,公司在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91150100573268485R的《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正式成立。

2016年4月12日,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欧晶科技,证券代码:836724,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2017年3月6日,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协议约定,公司发行普通股4,418,26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79元人民币,募集资金29,999,998.98元,天津市万兆慧谷置业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形式认购4,418,262股。

2018年5月3日,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协议约定,公司以总股本64,418,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3,069,219股。

2022年7月13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81号文的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发行股份总量 34,356,407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37,425,626股。

2023年3月29日,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协议约定,公司以总股本137,425,62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转增54,970,25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2,395,876.00股。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573268485R;注册住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木尔南街31号;法定代表人:张良。

经营范围:石英坩埚及其他石英制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石英砂的加工、生产与销售;经商务部门备案的进出口业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和销售;硅材料加工清洗、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新能源产品、新材料及其他检测服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主要产品及提供的劳务:石英坩埚产品、硅材料清洗服务、切削液处理服务。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共有5家子公司,详见附注九。

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于2024年4月25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不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及其他影响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二)会计期间和经营周期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四)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本公司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万元)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000.00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100.00
重要的预付款项 500.00
重要的在建工程 500.00
重要的应付款项 500.00
(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以及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七)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进行重新评估。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八)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十)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十一)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附注“十一、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 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十二)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票据,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管理层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不计提减值准备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参照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
(十三)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账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从2019年1月1日起,本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应收款项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1)账龄组合
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以应收款项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以下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应收款项账龄 估计损失
1年以内(含1年) 5%
1~2年(含2年) 20%
2~3年(含3年) 50%
3年以上 100%
应收款项账龄 估计损失
其中:已确定无法收回的 予以核销
注: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应收款项
根据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十四)应收款项融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持有的应收款项,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十五)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详见附注“三(十一)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十六)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已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检验合格但尚未最终制造成为产成品的半成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公司的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半成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十七)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集团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定义包含以下三方面含义:
(1)终止经营应当是企业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的经营和现金流量在企业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是能够与企业的其他部分清楚区分的。

(2)终止经营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终止经营应当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或者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终止经营应当满足一定的时点要求。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组成部分应当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处置,包括已经出售和结束使用(如关停或报废等);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十八)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九)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计价和折旧方法
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类别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寿命,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估计情况有重大差异,则做相应调整。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5.00% 10-30年 3.17%-9.50%
机器设备 5、10年 9.50%、19.00%
5.00%
运输工具 5年
5.00% 19.00%
办公设备及其他 5年
5.00% 19.00%
在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单项固定资产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净额和剩余折旧年限,分项确定并计提各期折旧。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通常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 75%)];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90%)];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入账,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十一)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二十二)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土地使用权按剩余使用年限(一般是50年)平均摊销,软件按3-5年平均摊销。

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公司目前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材料费、燃动费、办公费用、其他费用等。

(2)研发支出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十三)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四)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二十五)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辞退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3.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六)收入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2)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根据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结合公司产品销售和劳务提供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①产品销售收入
1)一般销售:货物交付到买方指定地点,经客户签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2)产品寄售方式:公司将产品交付至客户指定的仓库,客户根据其生产需求自仓库领用产品,公司对客户实际领用产品数量及金额进行对账确认收入。

3)境外销售:以货物报关出口,办理报关手续后确认销售收入。

②劳务收入
以提供相关服务并取得经对方确认结算单确认劳务收入。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1)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3)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二十七)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政府补助采用净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冲减相关成本。

5.本公司对收到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进行核算。

6.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7.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8.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选择按照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a.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b.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十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九)租赁
1.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1)判断依据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承租人在判断是否是低价值资产租赁时,应基于租赁资产的全新状态下的价值进行评估,不应考虑资产已被使用的年限。

(2)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2)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四、税项
(一)企业所得税
公司名称 计税依据 税率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应纳税所得额 15.00%
呼和浩特市欧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应纳税所得额 15.00%
天津市欧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纳税所得额 15.00%
宜兴市欧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纳税所得额 15.00%
宁夏欧晶科技有限公司 应纳税所得额 15.00%
宁夏欧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应纳税所得额 15.00%
注1:2022年12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认定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215000242),有效期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23年度享受15%的优惠税率。

注2:2021年12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认定呼和浩特市欧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15000318),有效期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呼和浩特市欧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享受15%的优惠税率。

注3:2023年12月8日,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认定天津市欧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312003143),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天津市欧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享受15%的优惠税率。

注4:2023年12月13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认定宜兴市欧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332018505),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宜兴市欧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享受15%的所得税率。

(二)增值税
公司名称 计税依据 税率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应税收入 6.00%、9.00%、13.00%
呼和浩特市欧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应税收入 6.00%、13.00%
天津市欧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税收入 6.00%、13.00%
宜兴市欧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税收入 6.00%、13.00%
宁夏欧晶科技有限公司 应税收入 13.00%
宁夏欧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应税收入 13.00%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额 7.00%
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额 3.00%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额 2.00%
(四)重要税收优惠政策及其依据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2号)的相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认内蒙古欧晶石英有限公司为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的复函》(内发改西开函[2013]34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认呼和浩特市欧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属于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的复函》(内发改西开函[2015]478号)批复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呼和浩特市欧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属于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9月28日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规定,宁夏欧晶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欧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光伏制造产业配套服务项目,符合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享受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招商引资政策,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从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比例40%),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享受增值税政策,从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的次年起3年内每年按照银川经开区留成的13%给予奖励;2022年度为宁夏欧晶科技有限公司及宁夏欧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取得收入的第一年,2023年度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比例40%)。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 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本公司执行规定的主要影响列示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合并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2022年度所得税费用 9,556.24
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
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 2022年度净利润 -9,556.24 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在 2022年期初未分配利润 94,857.04 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
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2,621,665.97
递延所得税资产
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 2,536,365.17
注:上述政策变更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间未发生主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公司报告期间未发生重大的会计差错更正。

(四)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 1、本公司首次执行会计准则解释16号对2023年1月1日合并报表影响列示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1月1日 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722,090.52 13,343,756.49 2,621,665.97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1月1日 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负债 3,683,592.16 6,219,957.33 2,536,365.17
未分配利润 532,746,758.39 532,832,059.19 85,300.80
2、本公司首次执行会计准则解释16号对2023年1月1日母公司报表无影响。

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说明:期初指2023年01月01日,期末指2023年12月31日,上期指2022年度,本期指2023年度。

(一)货币资金
1.分类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 -
371,267,562.66
776,332,111.69
银行存款
70,768,057.57
70,906,547.93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 847,238,659.62 442,035,620.23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2.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70,906,547.83元系票据保证金及利息,详见附注六、(十七); 0.10元系存出投资款。

3.期末不存在存放在境外的款项。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020,641.79 -
合计 -
20,020,641.79
(三)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413,632,299.24 -
合计 413,632,299.24 -
注1: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注2:期末应收票据质押情况详见附注六、(十七)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 95,417,017.48
合计 - 95,417,017.48
(四)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 772,728,550.45 564,282,365.47
1-2年(含2年) - -
2-3年(含3年) - -
3年以上 1,118,131.37 1,195,070.75
合计 773,846,681.82 565,477,436.22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期末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73,846,681.82 100.00 39,754,558.92 5.14 734,092,122.90 其中:账龄组合 773,846,681.82 100.00 39,754,558.92 5.14 734,092,122.90 合计 773,846,681.82 100.00 39,754,558.92 5.14 734,092,122.90 (续)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999,403.55 0.18 999,403.55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64,478,032.67 99.82 29,359,218.85 5.20 535,118,813.82 其中:账龄组合 564,478,032.67 99.82 29,359,218.85 5.20 535,118,813.82 合计 565,477,436.22 100.00 30,358,622.40 5.37 535,118,813.8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名称
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772,728,550.45 38,636,427.55 5.00%
1-2年(含2年) - - -
期末余额
名称
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118,131.37 1,118,131.37 100.00%
3年以上
773,846,681.82 39,754,558.92 5.14%
合计
(续)
期初余额
账龄
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563,282,961.92 28,164,148.10 5.00%
1-2年(含2年) - - -
2-3年(含3年) - - -
3年以上 1,195,070.75 1,195,070.75 100.00%
合计 564,478,032.67 29,359,218.85 5.20%
3.坏账准备的情况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收回或转 转销或核 其他变
计提
回 销 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999,403.55 - 999,403.55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9,359,218.85 10,395,340.07 - - - 39,754,558.92 合计 30,358,622.40 10,395,340.07 999,403.55 - - 39,754,558.92 4.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占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期末余额
第一名 636,014,552.06 82.19 31,800,727.61
第二名
43,750,511.93 5.65 2,187,525.60
第三名
33,227,614.89 4.29 1,661,380.75
第四名
18,679,394.05 2.41 933,969.71
第五名
12,196,129.01 1.58 609,806.45
合计 743,868,201.94 96.12 37,193,410.12
6.本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情况。

7.期末应收账款中无应收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和其他关联方款项。

8.期末应收账款无质押情况。

(五)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72,364,609.07 443,284,511.07
合计 172,364,609.07 443,284,511.07
注1: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注2:期末应收款项融资质押情况详见附注六、(十七)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973,589,230.46 -
合计 973,589,230.46 -
(六)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228,480,493.62 100.00 34,113,465.71 100.00 合计 228,480,493.62 100.00 34,113,465.71 100.00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第一名 206,716,336.66 90.47
第二名 8,066,039.67 3.53
第三名 6,183,951.66 2.71
第四名 4,064,000.00 1.78
第五名 1,307,368.58 0.57
226,337,696.57 99.06
合计
(七)其他应收款
1.项目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431,680.63
829,944.82
2.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 400,400.66 750,860.76
1-2年(含2年) 61,000.00 145,783.87
2-3年(含3年) 5,000.00 -
3年以上 20,000.00 20,000.00
合计 486,400.66 916,644.63
(2)按款项性质分类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余额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和押金 420,000.00 372,183.87
代垫餐费 38,400.66 39,036.17
往来款 20,000.00 496,424.59
职工备用金 8,000.00 9,000.00
486,400.66 916,644.63
合计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①分类列示
期末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486,400.66 100.00 54,720.03 11.25 431,680.6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账龄组合 486,400.66 100.00 54,720.03 11.25 431,680.63 486,400.66 100.00 54,720.03 11.25 431,680.63
合计
(续)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916,644.63 100.00 86,699.81 9.46 829,944.82 其中:账龄组合 916,644.63 100.00 86,699.81 9.46 829,944.82
合计 916,644.63 100.00 86,699.81 9.46 829,944.82
②期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③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账龄
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400,400.66 20,020.03
1年以内(含1年) 5.00%
61,000.00 12,200.00
1-2年(含2年) 20.00%
5,000.00 2,500.00
2-3年(含3年) 50.00%
20,000.00 20,000.00
3年以上 100.00%
486,400.66 54,720.03 11.25%
合计
(续)
期初余额
账龄
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750,860.76 37,543.04 5.00%
1-2年(含2年) 145,783.87 29,156.77 20.00%
2-3年(含3年) - - -
3年以上 20,000.00 20,000.00 100.00%
合计 916,644.63 86,699.81 9.46%
(4)坏账准备的情况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86,699.81 -31,979.78 - - - 54,720.03
合计 86,699.81 -31,979.78 - - - 54,720.03
其中本期无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的其他应收款。

(6)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7)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期末余额 款项性质 账龄 坏账准备
总额的比例
第一名
非关联方 190,000.00 39.06% 投标保证金 一年以内 9,500.00
第二名
非关联方 100,000.00 20.56% 押金 一年以内 5,000.00
第三名
非关联方 56,000.00 11.51% 押金 1-2年 11,200.00
第四名
非关联方 30,000.00 6.17% 押金保证金 一年以内 1,500.00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期末余额 款项性质 账龄 坏账准备
总额的比例
第五名
非关联方 20,000.00 4.11% 押金保证金 一年以内 1,000.00

396,000.00 81.41% 28,200.00
合计
(8)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款项。

(八)存货
1.存货分类
期末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72,096,823.63 5,924,951.97 266,171,871.66
库存商品
99,535,856.02 56,128,976.84 43,406,879.18
发出商品
19,364,276.16 5,175,808.27 14,188,467.89
半成品
196,958.76 - 196,958.76
委托加工物资
163,857,218.16 - 163,857,218.16
合计 555,051,132.73 67,229,737.08 487,821,395.65
接上表: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60,730,330.50 2,749,725.76 57,980,604.74
库存商品
18,818,500.14 113,551.84 18,704,948.30
发出商品
28,699,165.87 - 28,699,165.87
半成品
416,185.03 - 416,185.03
委托加工物资
- - -
合计 108,664,181.54 2,863,277.60 105,800,903.94
2.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销 转回
原材料 2,749,725.76
4,938,962.64 - 1,763,736.43 - 5,924,951.97
库存商品 113,551.84 56,068,287.63 52,862.63 56,128,976.84
- -
5,175,808.27 - 5,175,808.27
发出商品 - - -
合计 2,863,277.60 66,183,058.54 - 1,816,599.06 - 67,229,737.08 (九)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留抵税额和待认证进项税 20,327,335.67 2,564,005.59
预缴企业所得税 815,998.23 6,357,737.17
21,143,333.90 8,921,742.76
合计
(十)固定资产
1.项目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459,918,221.65 320,328,830.59
固定资产
- -
固定资产清理
459,918,221.65 320,328,830.59
合计
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办公设备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97,005,220.78 343,581,250.49 3,634,327.17 3,029,562.89 447,250,361.33 2.本期增加金额 10,061,202.46 202,030,579.93 3,544,504.42 1,546,334.44 217,182,621.25 (1)购置 - 78,066,649.34 3,544,504.42 1,546,334.44 83,157,488.20 (2)在建工程转入 10,061,202.46 123,963,930.59 - - 134,025,133.05 3.本期减少金额 - 15,195,268.94 434,888.70 104,429.80 15,734,587.44 (1)处置或报废 - 9,539,965.30 434,888.70 104,429.80 10,079,283.80 (2)转入在建工程 - 5,655,303.64 - - 5,655,303.64
4.期末余额 107,066,423.24 530,416,561.48 6,743,942.89 4,471,467.53 648,698,395.1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0,246,860.04 110,304,215.60 2,066,898.87 1,528,736.94 124,146,711.45 2.本期增加金额 3,415,157.62 59,995,959.53 370,581.70 700,612.58 64,482,311.43 (1)计提 3,415,157.62 59,995,959.53 370,581.70 700,612.58 64,482,311.43 3.本期减少金额 - 5,759,442.10 374,918.43 89,725.61 6,224,086.14 (1)处置或报废 - 3,863,185.96 374,918.43 89,725.61 4,327,830.00 (2)转入在建工程 - 1,896,256.14 - - 1,896,256.14
4.期末余额 13,662,017.66 164,540,733.03 2,062,562.14 2,139,623.91 182,404,936.7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 2,769,158.86 1,149.50 4,510.93 2,774,819.29
2.本期增加金额 - 7,372,928.03 138.47 5,953.48 7,379,019.98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办公设备及其他 合计
(1)计提 - 7,372,928.03 138.47 5,953.48 7,379,019.98
3.本期减少金额 - 3,771,361.07 1,287.97 5,953.48 3,778,602.52 (1)处置或报废 - 3,771,361.07 1,287.97 5,953.48 3,778,602.52 4.期末余额 - 6,370,725.82 - 4,510.93 6,375,236.75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93,404,405.58 359,505,102.63 4,681,380.75 2,327,332.69 459,918,221.65 2.期初账面价值 86,758,360.74 230,507,876.03 1,566,278.80 1,496,315.02 320,328,830.59 (2)期末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3)期末固定资产抵押情况,详见附注六、(十七)。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项目 账面价值
高品质项目厂房 44,302,020.60 正在办理中
(5)期末无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十一)在建工程
1.项目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 62,147,217.45 60,798,042.55
待安装设备 14,676,092.73 -
合计
76,823,310.18 60,798,042.55
2.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期末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研发中心项目 33,766,180.28 - 33,766,180.28
切削液天津塘沽二期项目 5,028,663.70 - 5,028,663.70
宁夏石英坩埚一期项目 796,460.18 - 796,460.18
切削液宁夏项目 22,555,913.29 - 22,555,913.29
合计 62,147,217.45 - 62,147,217.45
接上表: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高品质石英制品项目 22,088,647.68 - 22,088,647.68
切削液天津塘沽二期项目 247,876.11 - 247,876.11
切削液天津塘沽三期项目 15,830,344.20 - 15,830,344.20
宁夏石英坩埚一期项目 22,631,174.56 - 22,631,174.56
合计 60,798,042.55 - 60,798,042.55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本期转入 本期其他 工程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期末余额
固定资产金额 减少金额 进度
-
高品质石英制品项目 22,088,647.68 17,784,701.42 39,873,349.10 - 已完工
研发中心项目 - 33,766,180.28 - - 33,766,180.28
未完工
切削液天津塘沽二期
247,876.11 8,162,202.19 3,381,414.60 - 5,028,663.70
未完工
项目
切削液天津塘沽三期
15,830,344.20 10,073,335.31 25,903,679.51 - -
已完工
项目
宁夏石英坩埚一期项
22,631,174.56 26,155,621.32 30,350,235.77 17,640,099.93 796,460.18 未完工

切削液宁夏项目 - 57,072,367.36 34,516,454.07 - 22,555,913.29 未完工
合计 60,798,042.55 153,014,407.88 134,025,133.05 17,640,099.93 62,147,217.45 (3)期末在建工程不存在抵押情况。

(4)期末未发现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十二)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房屋及建筑物
项目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8,658,463.89 28,658,463.89
13,975,782.11 13,975,782.11
2.本期增加金额
13,975,782.11 13,975,782.11
(1)新增租赁
12,308,380.58 12,308,380.58
3.本期减少金额
12,308,380.58 12,308,380.58
(1)处置
30,325,865.42 30,325,865.42
4.期末余额

二、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项目 合计
6,449,801.07 6,449,801.07
2.本期增加金额
6,449,801.07 6,449,801.07
(1)计提
5,285,368.40 5,285,368.40
3.本期减少金额
5,285,368.40 5,285,368.40
(1)处置
13,172,942.38 13,172,942.38
4.期末余额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7,152,923.04
1.期末账面价值 17,152,923.04
2.期初账面价值 16,649,954.18 16,649,954.18
(十三)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土地使用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8,327,846.78 18,327,846.78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18,327,846.78 18,327,846.78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1,221,856.40 1,221,856.40
366,556.92
2.本期增加金额 366,556.92
(1)计提 366,556.92 366,556.92
3.本期减少金额 - -
1,588,413.32 1,588,413.32
4.期末余额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项目 土地使用权 合计
16,739,433.46 16,739,433.46
1.期末账面价值
2.期初账面价值 17,105,990.38 17,105,990.38
(十四)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欧清集中供液工程 459,539.53 - 459,539.53 - -
宁夏石英坩埚一期
- 17,716,829.82 5,050,478.04 12,666,351.78
项目装修改造费
合计 459,539.53 17,716,829.82 5,510,017.57 - 12,666,351.78
(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39,809,278.95 5,971,391.84 30,445,322.21 4,610,104.56
坏账准备
67,229,737.08 10,084,460.57 2,863,277.60 430,036.65
存货跌价准备
6,375,236.75 956,285.51 2,774,819.29 416,222.89
固定资产减值
10,772,746.52 1,615,911.98 7,999,303.21 1,199,895.48
递延收益
1,179,245.29 176,886.79 1,533,018.87 229,952.83
土地转让费
26,947,289.08 4,042,093.36 25,332,944.49 3,835,878.11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802,599.56 120,389.93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17,477,339.67 2,621,600.96 17,206,350.10 2,621,665.97
租赁负债
170,593,472.90 25,589,020.94 88,155,035.77 13,343,756.49
合计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84,030,511.69 12,604,576.76 24,557,281.04 3,683,592.16
固定资产一次性全额扣除
17,152,923.04 2,572,938.46 16,649,954.18 2,536,365.17
使用权资产
交易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15,018.05 2,252.71 - -
变动
101,198,452.78 15,179,767.93 41,207,235.22 6,219,957.33
合计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0,561,839.55 28,863,980.72
(十六)其他非流动资产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付设备款和工程款 5,280,957.61 11,052,585.14
合计 5,280,957.61 11,052,585.14
(十七)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70,906,547.83 70,768,057.57 票据保证金及其利息
应收票据 261,797,699.33 - 票据质押
应收款项融资 86,427,839.21 295,705,495.88 票据质押
固定资产 48,440,404.41 51,595,569.00 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 16,739,433.46 17,105,990.38 抵押借款
合计 484,311,924.24 435,175,112.83
注1:受限货币资金为开立应付票据的保证金及其产生的利息。

注2:2023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共质押348,225,538.54元,主要系2023年5月25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订编号为“471XY2023001511”的票据池业务授信协议,约定在2023年5月25日至2024年5月24日授信期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人民币捌亿元的授信额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质押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234,294,806.54元;
2023年10月7日,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订编号为“(33100000)浙商资产池质字(2023)第20300号”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约定在2023年10月7日至2024年10月6日的授信期间内,提供人民币叁亿元的授信额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质押应收款项融资5,000,000.00元;
2023年7月18日,天津市欧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订编号为“(33100000)浙商资产池质字(2023)第13409号”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约定在2023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18日的授信期间内,提供人民币叁仟万元的授信额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天津市欧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押应收款项融资8,040,732.00元; 2023年11月30日,宁夏欧晶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银川市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编号为“2023年中银宁金质字2023001号”的最高额质押合同,约定在2023年11月30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内,提供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的担保最高债权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宁夏欧晶科技有限公司质押应收款项融资12,000,000.00元;
2023年8月18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签订编号为“MJZH20230817003345”的最高额质押合同,约定在2023年8月17日至2024年7月11日期间内,提供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的担保最高债权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质押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88,890,000.00注3:2023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抵押净值为48,440,404.41元,无形资产抵押净值为16,739,433.46元,抵押物为赛罕区阿木尔南街以北、天平路以东和赛罕区天平路绿色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和半导体直拉单晶硅用石英坩埚产业化工程二期项目1号坩埚车间,主要系2022年06月28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羊桥东路支行签订编号“0060200005-2022年石东(抵)字0057号”的抵押合同,约定在2022年6月22日至2024年6月22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肆仟贰佰万元整。

(十八)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 93,000,000.00 21,000,000.00
质押借款 - 35,235,416.29
未到期应付利息 75,625.02 44,408.45
93,075,625.02 56,279,824.74
合计
注:期末无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十九)应付票据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513,500,282.16 416,824,862.41
513,500,282.16 416,824,862.41
合计
(二十)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年以内(含1年) 371,892,673.86 232,575,903.71
1-2年(含2年) 25,210,619.71 8,276,387.28
2-3年(含3年) 3,578,112.59 2,699,242.61
3年及以上 2,044,868.72 4,696,400.80
402,726,274.88 248,247,934.40
合计
2.期末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关联方款项。

3.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目 账龄超1年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河北杰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4,578,258.15 工程款未经审计结算 4.期末应付账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占总额比例 性质
第一名 非关联方 32,304,769.91 2年以内 8.02% 工程款
第二名 非关联方 25,164,844.96 2年以内 6.25% 工程款
第三名 非关联方 25,126,548.67 1年以内 6.24% 材料款
第四名 非关联方 23,488,920.00 1年以内 5.83% 材料款
第五名 非关联方 16,311,734.46 2年以内 4.05% 工程款
合计 122,396,818.00 30.39%
(二十一)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851,830.34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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