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和工业(00303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和工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征和工业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10号《关于核准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4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23.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607.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407.60万元后,共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200.00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1年 1月 6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计师报字[2021]第 ZA1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月 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披露的《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根据《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工业自动化传动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发动机链生产线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4年 4月 18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基于合理、节约与高效的原则,加强了对项目建设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同时通过借鉴行业新技术、新工艺,对部分制造环节的工艺路线进行了优化,节省较大的设备投入,募投项目实际支出小于计划支出,由此产生相应的募集资金节余。 (二)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工业自动化传动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发动机链生产线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159.93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待募集资金支付及划转完毕后,公司将注销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工业自动化传动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发动机链生产线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保障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自动化传动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发动机链生产线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征和工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除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米 凯 吴嘉青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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