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菱动力(30073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菱动力”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西菱动力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7,186,700股,发行价格为 19.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5,999,98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832,251.6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9,167,733.39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12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年 12月 29日出具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2CDAA9B002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授权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公司一次或 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泰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前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公司严格按照前述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6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涡轮增压器扩产项目”金额人民币 4,537,026.80元,发行费用金额人民币 1,134,138.38元,合计人民币 5,671,165.18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完毕。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月 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 130,300,000.00元。 (五)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月 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及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委托代理人办理具体事宜。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 45,000,000.00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 213,107,940.78元,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7,807,940.78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人民币 130,300,000.00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人民币45,000,000.00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月 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9,167,733.39元,少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情况,将研发中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5,300.00万元调整为 4,616.77万元,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前后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西菱动力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4CDAA9F0062号),认为西菱动力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西菱动力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西菱动力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以下无正文)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霆 关 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4月 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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