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力风电(301155):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7日 23:51:27 中财网
原标题:海力风电: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计划、重大发展项目、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将监事会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及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共召开了4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的主要情况见下表:

会议名称时间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 4 月 26日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关于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 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 8 月 29日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十五次会议10月 27 日2、《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 12月 8日1、《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二、监事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为邓峰、钱爱祥、车金星,未发生变动。

三、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监事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程序、格式内容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均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当期财务情况。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符合市场竞争原则,定价公平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在对关联交易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执行了回避制度,未参加表决。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形。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历次对外投资的情况做了研究审议,认为相关投资事宜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发展壮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九)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经对公司2023年度执行《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披露公告均依据《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控制程序,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能够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内幕信息的控制和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2024年监事会工作规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勤勉尽责,监督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依法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健全及有效运行,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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