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电子(30072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5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年 4月 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号公司 6号楼 31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7人,实到 7人。公司董事长钟若农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刘畅先生、独立董事张瑛女士、王晓明先生和杜晶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也进行了审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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