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鑫科技(301539):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04月27日 00:33:03 中财网
原标题:宏鑫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539 证券简称:宏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 17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德俭路75号1幢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7.00《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制度>的议案》
8.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1.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3.0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4.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2、审议与披露情况: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2.00、3.00、4.00、5.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和会务事项
1、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4年 5月15日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5月15日期间每日上午9:30-下午17:30。

(5)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德俭路75号1幢,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德俭路75号1幢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0576-84161735
联系传真:0576-84161801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邮编:318020
3、其他事项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2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539,投票简称:宏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
附件2: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钩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 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7.00《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制度>的 议案》   
8.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1.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13.0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4.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附件3: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 业执照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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