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创达(300909):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在公司办公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3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 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 中董事段志刚先生、王懋先生、唐秋英女士、孙威先生、郑海洋先生以通讯方式 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 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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