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002966):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本行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 永道”)前身为 1993年 3月 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 2000年 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 2012年 12月 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 2013年 1月 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普华永道合伙人数为 29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710余人,其中自 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83人。普华永道 2022年度 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 10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 费总额为人民币 5.2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银行同行业(金融业)的 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15家。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普华永道按照与本行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 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要求,对本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3年度合并及本行财务报表及本行截至 2023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本行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普华永道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 怀疑,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意见结果等与本行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普华永道认为本行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本行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单 体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单体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行 于 2023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本行认为,普华永道在本行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本行 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4月 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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