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乐通股份(002319):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业务分为油墨制造业务及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 在油墨制造板块,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印刷油墨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中高档凹印油墨,广泛应用 于饮料包装、食品包装及卷烟包装,少量应用于电子制品等行业。互联网广告营销板块,公司以品牌广告客户需求为导 向,通过成熟的品牌广告投放服务流程,为客户提供广告投放服务。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油墨制造经营模式 公司实行“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即根据公司销售计划和实际库存情况,定期制定申购单,再由采购部及时完成 各种原材料采购,现通过合理资源配置,已形成高效的采购、生产、销售循环模式。公司从事油墨生产多年,与各主要 供应商均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原料供应充足、渠道畅通,已建立稳定可靠的采购网络。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采取“以销定产”和“定额储备”。“以销定产”模式,即根据客户订单情况,下达生产指令单, 并组织有序生产,其所产产品具有个性化和差异化特点,为非标准件产品。“定额储备”模式,即根据库存管理经验和 市场销售情况,定期编制产品储备定额,根据定额生产一定规模的标准件产品,通过客户试用认可并建立起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后,调整为非标准件产品。公司针对不同层级的客户采取不同生产模式,不仅可扩大公司的客户资源,增加产 品种类,更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满足各类客户对产品性能和需求量。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接面向客户的销售模式,以建立公司营销中心为核心的市场销售体系,设立多个销售网点,完成油墨市 场有效覆盖,及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经过多年油墨制造的经验积累和沉淀,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生产 销售体系,既能够高效生产优质产品,又能够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为各类型的客户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2、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是通过创新性精准螺旋式迭代投放方法,以技术和数据驱动流量运营与精准营销,优化渠道流量实现低成 本变现,以科学方法对投放进行规范、有效、及时的迭代更新。公司通过构建大数据洞察、用户行为建模、广告整合营 销、客户品牌效果推广优化、营销大数据自动优化等手段,帮助来实现广告客户的营销目标。依托见效快、效率高的 AI 技术自动化、且投放过程中优化多种广告形式,实现广告交互性增强体验,为母婴、电商、文旅、教育、汽车、快消品 等行业客户提供颇具商业价值的一体化品牌整合营销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事宜 2020年 10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 郭虎等 7名自然人持有的浙江启臣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购买湖南南华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戈玉华等 27名自然 人持有的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45%股权,同时向控股股东大晟资产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2022年9月16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 2022年第 15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交易未获得审核通过。 2023年 1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较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已发生较大变化,经公司与交易各相关方协商论证,认为本次交易已无法达成交易各方预期,继续 推进本次交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风险,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2、关于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 2023年 3月 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3年 3月 2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悦美晟”),优悦美晟系公司 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 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等相关议案分别经2023年5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2023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1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 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待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共同投资参股公司事宜 2023年 7月 14日, 公司与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吉经开区”)于 2023 年 7 月 14 号签署了《产业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拟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在安吉经开区与其他合作方 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建设高效异质结电池和组件智能制造项目。 2023年 8月 1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吉经开区签署《产业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将公司在框架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由大晟资产享有及承担,框架协议项下之项目公司从由公司控股并 表改为由大晟资产控股并表。 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效异质结电池和组件智能制造项目暨拟签订〈安吉县入园企业投资合同〉的议案》,在框架协议与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基 础上,各方经积极沟通及充分磋商后就项目合作具体内容和安排基本达成共识,签订了《安吉县入园企业投资合同》。 2023年 9 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 资成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同意与控股股东大晟资产、董事长周宇斌及其他相关方签订《共同出资设立 公司的协议书》,投资成立参股公司,拟具体实施建设高效异质结电池和组件智能制造项目。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大晟资产拟将其持有大晟新能源 5%股权以零元转让至安吉科泉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浩泰投资拟将其持有大晟新能源 8%股权以零元转让至南通丰合通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作为大晟新能源的股东,经综合考虑,将放弃本次大晟新能源13%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减资及股转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股公司大晟新能源拟对其注册资本金进行减资,从人民币 2.5 亿元减至人民币 1亿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股权结构保持不变;本次减资完成后,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大晟新 能源公司 7.5%的股权转让给公司。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大晟新能源 5%股权转让至诸暨屹 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作为大晟新能源的股东,同意放弃本次大晟新能源 5%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截至目前,参股公司大晟新能源已完成减资及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持有参股公司大晟新能源12.5%股权。 4、轩翔思悦股权投资款项事宜 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翔思悅”)的股东樟树市拓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美投资”) 及樟树市云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昊投资”)、崔 佳、肖诗强签署《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以现 金 27,3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 75%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6年 7月 25日,公司与轩翔思悅的少数股东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再次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现金 9,1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 思悅2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轩翔思悦100%的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公司需于 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 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19年 2月 26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同意拓美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 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云昊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 70% 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以明确公司与交易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019年4月25日,公 司与上述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三”),协议约定公司需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20年 4月 23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进行友好协商后,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四》(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四”),协议约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及 利息、付款时限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 后公司未能于协议到期日支付相关本金及利息,分别于2020年8月11日、2020年12月3日、2021年8月30日、2022年6月1日、2022年 11月3日、2023年3月7日与崔佳、肖诗强签订了《还款延期协议》、《还款延期协议之二》、《还款延期协议之三》、《还款延期协议之四》、《还款延期协议之五》、《还款延期协议之六》,具体详见公 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20-082;2021-061;2022-034;2022-074;2023-015)。 公司无法于协议到期日(即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上述款项,公司与交易对方就协议展期事项进行友好协商,相关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12月30日、2024年1月31日、2024年3月2日、2024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还款延期协议之六〉到期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2024-009、2024-015、2024-022)。 2024年 4月 25日,公司与崔佳、肖诗强友好协商后,各方签署《还款延期协议之七》,双方同意本金部分延期至2025年04月30日前支付,利息部分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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