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汇能(000593):会计政策变更

时间:2024年04月27日 03:05:33 中财网
原标题:德龙汇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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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作出的调整。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第一项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该项解释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的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16号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解释16号相关规定,公司需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公司追溯调整2022年度财务报表列报项目,情况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受影响项目2022年 12月 31日/2022年度  
 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元)14,092,995.25251,619.8514,344,615.10
递延所得税负债(元)1,550,415.12298,199.511,848,614.63
未分配利润(元)55,027,276.20-46,579.6654,980,696.54
所得税费用(元)22,113,900.3146,579.6622,160,479.97
对母公司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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