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汇能(000593):董事会决议

时间:2024年04月27日 03:05:35 中财网
原标题:德龙汇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

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4月 15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 2024年 4月 25日上午 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董事长丁立国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内容。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志强、迟国敬、罗楠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做述职。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川华信审(2024)第 0033号审计报告,编制《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部分进行了事前审核,并确认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015)。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 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 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公司计提 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1,326,305.19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54,980,696.54元,截止 2023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6,345,608.65元。公司 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 2023年度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导致亏损,同时公司截止 2023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主营业务稳步增长,现金流充沛,未来将继续做大做强天然气及相关能源业务,积极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和增长点,发力新能源产业,协同天然气主业与新能源项目,推动公司业绩增长,致力于为股东创造可持续回报和长期的投资价值。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编制《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确认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丁立国、张纪星、田立新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 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 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万元,与本公司审计相关的差旅费据实报销。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氢能科技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氢能科技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在扬州仪征市化学工业园区规划现代化氢能园区,投资建设氢能中心,逐步论证,分期建设;同意氢能科技与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协议,推进氢能中心的一期项目落地。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子公司氢能科技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饶燃气投资建设调度中心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上饶燃气以征收补偿安置金以及置换地块投资建设调度中心,完善上饶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上游气源调度和上下游资源匹配的能力,强化上饶燃气区域中心地位。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类第 5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公告格式》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部分进行了事前审核,并确认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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