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智造(00217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4-011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至2024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万寿南路99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议案15和议案16,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8和议案14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7:30。 (三)登记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万寿南路999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进行。 (三)会议联系人:王宋琪 联系电话:0513-69880410 联系传真:0513-69880410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1、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回执) 2、授权委托书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1: 回执 截至2024年 月 日,本单位(本人)持有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西东方智造科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西东方智造科
持股数量: 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175。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二)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三)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1)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2)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五)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1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 17日上午 9:15至2024年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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