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华阳智能(30150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阳智能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 2024年度为公司部分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担保对象均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额度的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额度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 2024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预算,公司拟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及有效期限内向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江苏德尔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德尔福”) 1、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1、基本情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相关事项已履行的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各子公司经营发展,将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事宜。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子公司 2024年提供担保预计是为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发生的融资行为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保证其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具有商业上的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担保事项预计。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 若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担保事项审批通过,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亿元,占公司 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21.0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 1,000.00万元,占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10%。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其资金需求,促进其经营发展,相关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保荐人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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