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科化学(30021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6944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 二、 1-4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2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 0011006944号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科化 学)《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日科化学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 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日科化学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日科化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日科化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日科化学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日科化学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日科化学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利君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史丰凯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06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席承销于 2021年 6月 28日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45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6.38元。 截至 2021年 7月 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287,1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3,972,641.50元,募集资金净额 283,127,358.50元。 截止 2021年 7月 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永证验字(2021)第 21002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00,057,930.4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0元;于 2021年 7月 1日起至 2022年 12月 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9,675,601.39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50,382,329.01元。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年 7月 26日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山东日科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科橡塑)实施,因此,2022年 4月 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山东日科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以全部募集资金向日科橡塑增资,增资资金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于 2022年 8月 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于 2023年 8月 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2023年度,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合计 5,576,189.04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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